2022年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4篇)

2022年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4篇)
时间:2023-02-27 04:19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一:

  为贯彻落实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国家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__〕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__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__〕1号)精神,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和普通高考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__年高考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试管理,做深、做细、做实高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目标。

  二、考前准备

  (一)考区准备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普通高考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疾控机构等高招委成员单位(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建立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督查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健康、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制定高考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参加考试和工作人员参与组考工作的防疫条件,明确相关标准,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防疫评估)。

  4、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属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经费、必要的防疫和考务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实考务环节防疫。一是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等环节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车辆、保密室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考区要联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四是要完善重大情况快速制度。各考区要按照高考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五是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等设备设施,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用具,并协调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落实陪考、送考家长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对陪考考生家长的管理,加强场外疏导,劝导陪考、送考家长不在场外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7、落实考试期间属地宾馆、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文旅、交通、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住的宾馆(酒店)、餐饮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点准备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

  2、落实考点学校主体责任,考点学校校长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增设一名由当地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指派的专业人员担任副主考,负责考点防疫工作,指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组织防疫培训,开展防疫演练。

  3、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期间,各考点学校要主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4、各考区在高考前要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指导考点学校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对考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对风扇等降温设施、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考场、考务办公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等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并开窗通风,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做好隔离考场的.设置和启用准备。

  (三)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考点学校,出现发热等异常疑似感染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防疫制度,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考试防疫措施、安检程序、防疫要求等。

  3、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对异地交叉监考人员的防疫管理,要强化派出地责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提前做好派出人员监测工作,由派出地领队负责汇总派出人员的考前身体监测情况,监测情况报派出地考试机构。

  5、各中学或报名点在考前3天核发准考证时,要逐一检测考生体温,通过“赣通码”等健康码查询考生在5月23日以后的行程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做好检测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四)考生准备

  1、考生从5月23日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2、在省外学习、工作的考生,须于5月23日前回到参加高考所在地并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3、考生在考试期间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考生在考试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

  5、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三、考中管理

  (一)考点管理要求

  1、考点学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人员出入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2、尽量控制和减少校内人员聚集,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

  3、在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下,对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明确完成标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4、考试期间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5、重点加强对隔离考场的管控。单独隔离考生的考场工作人员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并按省级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6、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

  (二)涉考人员管理

  1、每场考试开考前,在考点的入口处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送医疗组诊断。

  2、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穿戴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进入考场时,在接受安检后,先经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再进行指纹比对验证身份。指纹比对不成功的,进行人脸识别。

  四、入闱命题

  1、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掌握入闱命题人员入闱前的健康状况、近14天旅居史、重点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所有入闱命题人员需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色、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入闱。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入闱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入闱人员的防病能力。

  3、加强闱内日常健康管理。入闱人员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做好健康检测,建立健康台账,及时上报。入闱人员在公共区域或与人交流时须自觉佩戴口罩,避免非工作性的人员接触和聚集,做到非必需不聚集。

  4、加强后勤防护。加强对食宿、办公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处理,加强废弃口罩规范处置,采用分时段供应、自助分散就餐、公筷公勺等饮食安全管理。

  5、加强异常应急处置。规范设置隔离观察室,发现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带至观察室进行留观处理,并立即拨打120由救护车按照保密要求和程序接至当地医院就诊排查,同时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应急处置

  1、6月6日前,如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

  2、考前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前往医院途中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区考务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3、6月6—9日期间,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考点办公室,并及时送医护组诊断,考试工作人员停止考务工作。考生经防疫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应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的家人取得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考点做好隔离考场的防护和消杀工作。

  4、各考区应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施考的理念,突出人性关怀和个性化的考试服务,有序安排特殊考生规范化应考,特别是加强对困难考生群体的关爱帮扶,注重对考生的心理疏导,缓解备考焦虑情绪,加强防疫工作的宣传解读工作。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二:

  为确保我县20__年高考、中考和学考招生工作安全、平稳、顺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__〕8号)和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招委〔20__〕3号)文件精神,特制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高考、中考和学考属国家教育考试,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系科学公平选拔人才,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今年高考、中考和学考是疫情防控常态下的大规模现场考试,必须按照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不麻痹、不侥幸、不松懈,紧绷疫情防控之弦。

  2.加强部门合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周密部署防控措施。

  3.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考务组织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考场和校园发生,确保考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及职责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喻辉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高考、中考和学考疫情防控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确定相关工作方案,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疫情处置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分析、研究防控工作形势,提出高考、中考和学考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建议;指导学校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考试各环节疫情防控管理

  (一)准备工作

  1.考点准备:

  (1)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县卫健委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2)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设立入考点安检通道,在考点入口处设立多条测量体温点,进行身份查验、体温测量、分流引导。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3)考场设置符合防疫要求。考试前一天,在防疫副主考指导下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落实通风换气等措施。

  (4)考点要配备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

  设置医疗服务站、健康观察室,并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卫生防疫人员,安排应急车辆,配齐必要的医疗用品、疫情防控和防护用品。

  (5)考点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安康码”信息监测登记工作。

  (6)每个考点设置3个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使用分体式空调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2.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各单位考试前全面掌握全体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及外出去向,进入考点时需要测量体温扫码,有异常体温者不得进入考点,并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视情况予以医学干预,采取必要措施。

  (2)做好相关培训:做好考务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监测和考试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求认真学习相关防治知识,考试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报名点学校准备:

  (1)根据本报名点所有考生的身体状况、活动轨迹等信息,精准掌握每个考生的健康情况。要按照关口前移的要求,提前2周做好考生安康码核验工作。

  (2)教育学生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考试前2周,不得离开报名地(东至),避免与外地来东至人员接触,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在外地的考生考前2周返回东至,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

  (3)组织考生签订20__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

  (4)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考试时有序进出考点、考场,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二)考试前

  1.进入考点:

  (1)在考点入口处设立测温点。因增加体温检测,考生入场时间较正常时间提前10-20分钟,考点要安排工作人员(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在入口处组织考生排队有序测温进入考点。为避免有的考生聚集,视考生流量适时增加测温通道。

  (2)考生进入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测量,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按照要求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进入考场:

  (1)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2)入考点进行体温检测后的考生进入考场时,要佩戴口罩,有序接受监考员乙在视频监控下的指定位置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通过检查后,方可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三)考试中

  (1)考试期间,考生如佩戴口罩参加考试,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

  (2)监考教师在对考生身份识别和验证期间需要佩戴口罩,其他考试期间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巡视时注意和考生保持安全距离;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学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应急预案处理。

  (4)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四)考试后

  (1)考生在每科考试结束不擅自离开座位,散场时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2)考试结束后,考点要适度控制人流量,实行错峰离场,避免人员聚集或踩踏事件的发生。

  (3)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四、考试保障工作

  1.考试每天须对考试场地、试卷分发回收室、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2.接送试卷的车辆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乘车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安康码”核验。车辆行驶途中要开窗通风。

  3.集中接送考生的车辆应按规定严格消毒并相对固定,乘车人员也应尽量相对固定,且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4.接待考生集中食宿的宾馆、招待所必须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卫生安全条件,且通风、卫生条件较好,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全面消毒。

  5.集中食宿的考生须实行错峰就餐,就餐时须保持安全距离。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三:

  为保障我旗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前谋划高考各项准备,做好高考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校内传播和发生其他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全旗高考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厅〔20__〕14号)精神,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考环节防控措施

  (一)考前准备

  1.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参加考试的在校应届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教科体局。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2.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逐一专业评估,教科体局、招生考试委员会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科体局、招生考试委员会会同旗卫健委、旗疾控中心和医院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进行专业评估,旗教科体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5.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旗教科体局,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二)设置考点、考场

  1.设置体温检测点。各考点学校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处)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3.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4.准备防疫用品。各考点需要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由卫健部门提供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5.布置考场。高考必须使用标准化考点。在满足标准化考点要求的基础上,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

  (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场

  1.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多个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2.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四)防护和消毒要求

  1.关于防护。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2.关于消毒。考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疾控中心要派专业人员对考点消毒工作进行指导,各考点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要提前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在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清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试,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试。

  (五)关于考场降温和通风

  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空调,并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__〕174号)要求使用管理。普通考场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要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宜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

  (六)考试结束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旗卫健委、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七)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自治区和招生考试中心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在原有的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增加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成立“奈曼旗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涉疫突发事件处置。

  (二)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在思想和行动上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完善招委会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做好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

  (四)完善支撑保障制度。财政局要确保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工作中所需的考试工作人员、组考防疫经费,必需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充足到位。

  (五)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六)强化统筹协调和衔接沟通。在旗委、政府领导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考试相关事宜,做好招生考试机构之间街接沟通,确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

  (七)坚持属地管理,快速反应。考点学校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加强宣传教育。卫健委和疾控中心向高中学校派驻人员,进行防疫宣传教育,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校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校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三)开展疫情应急演练。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程序。

  (四)强化技术保障。各考点要做好标准化考点的视频监控录像、身份识别、作弊防控、综合管理、考生服务等系统运维工作,确保设备到位、功能实现、使用正常,采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识别和验证工作。

  (五)管控好集中食宿场所。学校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考生在校外食宿的,应加强对宿舍的清洁通风,一般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应建立宿舍专人负责制,严格宿舍楼门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

  (六)考生赴考。各涉考学校要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四:

  根据《关于印发新冠肺炎防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__〕117号)和《贺兰县20__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安排》(贺招委发〔20__〕16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卫生健康部门关于高考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精准施策,抓实抓细各类教育考试组考工作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由县卫健局主要领导牵头,成立贺兰县高考新冠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承担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疫情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医疗救治和健康状况异常考生综合评估等职责。

  二、防控措施

  1.医疗保障

  根据方案要求,从县人民医院抽调医务工作人员保障高考工作。在贺兰县各考点至少配备3名医务人员,包括1名副主任医师以上内科临床医师、1名主管医师以上疾控工作人员和1名护理人员构成。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评估健康状况异常涉考人员等工作。医疗救护由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负责,派遣一医一护一司机在高考期间应急值守和医疗救护,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联系电话:

  牵头股室:医政股

  配合单位: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

  2.协助开展应急演练

  配合教育部门开展高考入场模拟演练和疫情防控演练,重点加强对入场时间节点的把握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要点的掌控,结合考点设置、考场分布实际情况设立相应区域和考生通道,切实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派驻医务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置流程。

  牵头股室:公共卫生股

  配合单位: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

  3.做好消毒等技术指导工作

  负责考点和各考场的工作人员应该在卫健部门、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指导下,要制定并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在考前和考后对学校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消毒。

  牵头股室:公共卫生股

  配合单位: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

  4.疫情突发事件及处置程序

  (1)对考前14天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需经考试医疗卫生保障小组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经考试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上报宁夏考试学院。

  (2)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考生或工作人员,由考点考试防疫工作小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经县人民政府指挥部同意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考点医疗防控人员应立即带至隔离室或县人民医院按发热病人接诊流程,规范化就诊。检查结果由县联防联控专家组会诊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在隔离考场参加下一轮考试或做进一步治疗。

  牵头股室:县常态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和应急值守人员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坚守岗位,及时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个人防护等注意事项,做好疫情防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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