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质监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一:
一、完善全县工业企业质量档案,建立健全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数据库。首先是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企业档案、通过认证认可企业档案、企业档案,其次要开展全县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分行业如服装、机械加工、电子电器、汽车配件等进行逐一建档,分区域如县园区、乡、镇进行登记,分运行情况如:正在运行企业、停产半停产倒闭企业、只有营业执照而未建设运行企业等进行动态掌控,以做到对全县生产加工企业底数清,档案建,动态明。
二、分门别类建立全县工业企业档案。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按照国家局、省、市局建档要求和建档模式进行建档;对未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按照企业基本情况、产品检验情况、认证认可情况、品牌创建情况等内容进行建档。对全县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数据库每半年进行一次数据更新,每年进行一次数据维护。
三、认真做好对获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巡查和年度自查的审查工作。巡查工作按月度进行,每月巡查3个企业(目前全县共有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33家,其中3个已停产倒闭。),巡查中要检查企业生产现场的质量控制情况和质量管理的各项记录完善情况。年审工作按季度进行,获证企业按规定在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的前一个月向我局质量科提交《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我们对有关企业进行逐一年审。年审工作要重点检查企业的年度产品监督抽查情况和企业执行《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情况。
四、认真宣贯《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配合食品科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学习《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局颁发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让每个食品企业都制定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同时强化对食品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产品的出厂检验,以不断提高我县食品企业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合格率。
202x质监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二:
(一)狠抓二大安全工作。认真研究,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管、监察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不出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
(二)狠抓机关作风建设。要把行风政风建设放到统领全局的高度来抓,在各项工作中注意形象,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要狠抓干部职工的行风政风教育,要将行风政风纳入绩效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将制定一系列办事工作流程,严格依程序办事,实行精细化管理。
(三)狠抓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上台阶,确保打假治劣和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取得实效,确保办案质量,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四)狠抓服务地方经济。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围绕新农村建设,从部门职能出发,从质量、标准化、计量等基础工作入手,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扎实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依法行政无错案、依规收费不违纪。
(五)狠抓队伍建设。继续抓好管理和《廉政准则》等教育学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树立质监部门良好形象;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学习力度。
(六)抓好基本建设。力争省竹木制品质检中心检测大楼建设工程竣工投入使用。
202x质监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三:
20xx年,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局“十二字方针”,以保障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认真贯彻实施《法治建设纲要》和以《省行政程序规定》、《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政府服务规定》为重点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树立全系统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20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加强“法治质监”建设
1.深入推动全局积极参与法治质监建设。加强法治质监建设工作力度,督促全员、全面、全过程建设法治质监,营造“人人建设法治质监、质监法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坚持践行法治理念,把法治作为生活方式和工作状态,把法治质监建设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2.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理念。深入贯彻法治质监建设要求,不断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意识,坚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据法定权限、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行为,做到“无不作为,不乱作为”。
3、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贯彻实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
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树立服务意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各种便民措施,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新的行政执法模式,实现行政执法与为民服务的有机统一。
1、贯彻实施《省政府服务规定》。结合本地区、本局的工作实际,制定贯彻《省政府服务规定》的,明确服务的重点任务。
2、建立健全政府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局长热线”平台、12365电话投诉社会求助服
务平台、网上电子政务平台、政务中心服务平台建设。
3、积极推进服务公开。进一步做好政府服务事项及收费项目清理工作,依法对应该公开的事项要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等信息。进一步完善网上质监政务服务,努力提高系统应用水平,积极推进服务公开工作。
4、加强服务监管。要切实实行绩效管理制度,把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法制监督监察工作,强化对社会力量提供服务的监管,及时纠正其在公共服务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并按规定追究责任主体的相关责任。
三、强化法律指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1、加强质监法律适用指导,强化对行政执法指导力度。着重加强对执行行政强制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执行中遇到的难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寻求解决法案,并及时出的有利于法律执行的方式、。
2、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省局和地方政府有关要求,对业务部门报送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做到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经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零失误”和“零差错”。
3、推进“三统一”制度。继续深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纠正未经“三统一”程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加强“三统一”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贯彻落实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讲评和通报制度,增强执法监督的有效性。
2、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严格执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并通过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督查工作。
3、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持证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做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年度考核、管理工作。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民意反映畅通,进一步加强“局长热线”等平台建设,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要高度重视上级监督部门、新闻舆论、广大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做到处理有依据,处理不拖延,处理有结果。
五、夯实基础,加强法制工作能力建设
1、完善学法制度。通过局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专门学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核,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2、加强队伍建设。关心、重视和支持法制队伍建设,加大对法制工作的经费投入,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和倾斜,打造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队伍。
3、严格考核,严肃纪律。按照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各股、室、队、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请各股、室、队、所遵照执行。
202x质监局年度工作计划 篇四:
一、xxxx年工作安排
xxxx年,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六字方针,服务地方经济,实现质监事业跨越式发展,以"1234"为工作重点,努力做好xxxx年各项工作,为鹤城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狠抓"产业项目建设"这一主线,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
按照省局提出的"抓薄弱,促平衡;抓重点,搞突破;抓典型,上水平"的要求,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市质检所(两个省中心)、克东、克山和讷河共5个省级中心,要注重引进设备和人才,抓好人员的培训,不能只有环境、设备,而没有优秀人才;对于即将投入使用的甘南局省级中心,要做好中心的装修和人员培训等前期工作;对于已经封顶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楼项目,要做好各项后续工作在"两个安全"保障中,要努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保安全,促发展的能力。
(二)狠抓"两个安全",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要抓好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监管责任,推动政府责任落实。要抓好专项整治,开展全面检查,严查生产源头,严查使用环节,严查检验机构。抓好电梯、气瓶、小型锅炉等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成果。在重要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活动期间,针对特种设备使用特点,有效开展安全大检查,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抓好日常监管,开展安全质量提升活动,围绕学校、公共场所和重大工程使用的特种设备产品,开展监检工作质量专项监督检查。要进一步规范设备登记、过户、停用、报废程序,做好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强化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基地建设,完善理论考试题库和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多媒体教学、理论考试机考化和实际操作模拟化。
在食品安全监管中,一如既往的做好行政许可工作,牢牢把住准入门槛,对食品生产许可做到"七个严格":严格许可工作程序和文书;严格许可时限;严格现场核查标准;严格档案管理;严格观察员制度和整改项验收;严格证前抽查制度;严格附页管理。抓细抓实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严格按照辖区监管责任制的要求,继续扎实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对生产高风险食品、日常监督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实地抽查。
一如既往的保持食品打假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宣贯力度,做好小作坊的核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一是加强监管,重点监控。以分片监管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加大巡查次数。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突出对时令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三是全力排查,消除隐患。通过重点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分析、分析,及时开展风险预警和处置,着力避免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狠抓"三个建设",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首先,加强理论学习。要大兴学习钻研之风,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班子、学习型系统建设,要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制度和考核机制。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其次,抓好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地对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先进的知识和理念,为我所用。最后,选拔重用人才。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把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优秀干部调整到工作需要和适合个人发展的岗位上,为推动质监事业的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挥作用,建功立业。
二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按照省局和市委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加强廉政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注重开展行政效能监察,重点在"三个围绕"和"三个突出解决"上下功夫,初步形成一套"有所为"的奖励机制、"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达到小错即纠,小错即问,小事即查,违法违纪案件不放过的"三即、一不放过"的效果。
三是继续加强三型质监建设。继续深化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建设,努力实现优化形象,提升能力。要在法治质监建设上寻求突破,深入开展法治型班子、法治型机关和法治型系统建设,认真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自觉性,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机制,做到防微杜渐;要在科技质检建设上寻求突破,把科技质监作为增强全系统综合实力的主攻重点来抓,要不断加强检验平台建设,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建立质监系统科技专家库,要加快技术机构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的步伐,推动科技项目研发,进而为质监事业加快崛起提供有力的支撑;要在和谐质监建设上寻求突破,深入推进和谐班子、和谐机关、和谐系统创建活动,抓好规范有序管理。要严格依法征收,严密,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行为。
(四)狠抓"四个作用"的发挥,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充分发挥质量管理的竞争作用。要做好《质量发展纲要》宣贯工作,不断探索质量强市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做好中国、省和市产品的宣传培育工作,提高企业知名度;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工作,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搞好质量分析;开展qc小组攻关活动,做好质量奖工作,推动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果;强化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加大对无证产品的查处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同时,还要抓好《xxxx年全市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计划》,特别是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要通过创新分类监管等机制,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做到监督抽查到位;深入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强化对质检机构的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水平。
二是要充分发挥计量工作的保障作用。突出民生计量,加强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加油站、民用四表的计量监管,扩大在用医疗卫生计量器具计量检查覆盖范围,持续加大对涉及民生的特殊行业的监管,提高计量执法的科技含量。推进能源计量,充分发挥黑龙江省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的作用,继续服务企业,促进能源计量工作的有效开展。严控计量监督,加强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计量技术机构的定期巡查,保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准确可靠,技术机构依法开展检定工作。
三是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先导作用。做好标准清查、采标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向企业提供最新的标准信息服务。同时,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户建设,继续帮扶已建立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督促县(市)区局建立示范园区。积极帮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立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加大对标准的检查力度,消灭无标生产;继续推进市政府政务中心争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四是要充分发挥认证认可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整顿规范认证认可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获证实验室技术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维护实验室资质认定的严肃性和检测工作的合法性;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的流通领域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市场准入功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日常监管。充分掌握自愿性认证活动开展情况,规范我市自愿性认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