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精选3篇)

疫情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精选3篇)
时间:2023-02-27 17:49

  疫情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一:

  为切实做好企业肺炎防控工作,加强企业复工返岗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返岗的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原则

  各企业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本企业(含外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管理对象

  1.企业属地在我县的县外复工返岗员工及其家属。

  2.企业属地不在我县的县外复工返岗员工及其家属,由企业在罗产业链企业负责参照执行。

  湖北以及周边重点疫情地区尚未返罗的员工暂时不得返岗。

  三、职责分工

  乡防控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全面领导全乡企业复工返岗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加强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返岗的有关精神。执行县委关于加强我县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返岗研究部署的各项措施。相关工作组、部门及企业分工如下:

  (一)复工复产工作组职责

  负责全乡企业复工返岗工作,制定全乡企业复工返岗的各项措施,协调、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工作组有关工作,全面掌握全乡企业复工返岗情况。对企业复工返岗管理情况、落实“十项措施”情况进行检查。

  1.制定本乡辖区企业复工返岗管理工作总体预案,建立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包企制度。

  2.负责辖区内企业复工返岗管理工作预案、隔离点现场审核;出具企业县外复工返岗员工通行证。

  3.审核企业隔离点设置方案,并帮助企业设立隔离点。

  4.督促企业落实复工返岗管理工作,定期巡查,对未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返岗条件的企业予以停电、停产处理。

  (二)部门职责

  1.企业业主:来罗复工返岗人员经县体温检测组核对《企业县外复工返岗员工通行证》确认无误后,由各企业在2个小时内将员工接回。

  2.集中观察点工作组:制定隔离点标准,指导督促各企业规范设置隔离点。

  3.督查督办组:加强督促检查,对不按照要求落实企业复工返岗工作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

  4.企业站:指导和监督工业企业落实县外人员复工返岗管理工作。

  5.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和监督农业企业落实县外人员复工返岗管理工作。

  6.市场监督管理所:指导和监督商贸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落实县外人员复工返岗管理工作。

  7.公路站: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县外人员复工返岗管理工作。

  8.规划站:指导和监督建筑企业(含企业在建工地)落实县外人员复工返岗管理工作。

  9.安办:指导和监督企业复工返岗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企业职责

  1.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企业(含外包)复工返岗管理工作预案、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报我乡审批。方案内容主要包括:①成立领导机构,明确成员职责、联系人员(小微企业可不成立领导机构但必须指定专人负责);②隔离措施,包括设立隔离场所(地点、面积、床位及必备的防护物资等)隔离人员监管(企业指定专人负责,每天体温监测不少于2次并登记监测情况,安排专人送餐);③防护物资储备情况;④防护措施,包括员工错峰分批分餐就餐,员工个人防护,定期定时消毒消杀,疫情防控宣传等。

  2.结合本企业实际,根据企业隔离场所床位数量,妥善做好员工错峰、分批返岗安排计划。

  3.员工在隔离期内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上报我乡,并送县指定医院治疗,同时由我乡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处置。员工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应报我乡备案。

  四、实施步骤

  1.企业要严格落实“十条措施”(详见附件1)要求,在

  2.企业根据实际,提前做好县外复工返岗员工错峰、分批返岗安排计划,制定企业复工返岗管理工作预案、企业安全生产方案报我乡备案;经审核后,汇总报备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

  3.我乡根据企业复工返岗管理工作预案,出具《企业县外复工返岗员工通行证》,并报备县体温检测组。

  4.员工抵罗后须签订《县企业县外复工返岗员工承诺书》,由企业携带《企业县外复工返岗员工通行证》,指定专车接回员工。

  5.企业接回员工后,将员工安置到指定隔离点,隔离监测14天,解除隔离后报我乡备案方可上岗。

  五、违规处理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督查督办组要加强对本方案实施落实的督促检查。企业未落实本工作方案,造成复工返岗期间发生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予以停产停工,并从严从重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返岗员工谎报瞒报漏报,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实施期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结束日期另行通知。本方案由乡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负责解释。

  疫情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二:

  一、切实提高认识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教育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以人为本,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做好我校针对防控的各个环节、各类情况的宣传工作,并提前做好宣传预案,广泛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效提高师生、家长的防范意识,提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遏制疫情在我校及师生中蔓延。

  二、宣传教育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突出重点,科学防治;快速反应,有效处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频次和宣传面。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学生主动防控、科学防控。共同预防疫情在我校的发生。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安全防疫工作是我校当前和长期的重点,我校成立疫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疫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线上线下的向教师、学生、家长发布消息,解疑解惑。根据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四、抓住关键环节,确保疫情防控宣传全覆盖

  (一)学校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学生、家长宣传相关政策制度,推送或发放有关宣传信息到每个家庭,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教职员工十必须:

  1、必须严格履行防控责任。

  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必须熟悉疫情防控流程。

  自觉接受疫情防控检查,提升自身应急处置能力。

  3、必须做好课堂防控教育。

  讲授防控知识,宣传先进事迹,开展生命教育、健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4、必须做好教学工作。

  统筹在线教学与开学后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

  5、必须规范教学行为。

  严格遵守师德师范,做到不违规补课。

  6、必须如实出行动态。

  教职员工完整准确及时报告出行方式、出行轨迹等。

  7、必须及时报告健康状况。

  主动检测体温,如实填报《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8、必须做好日常防护。

  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戴口罩。

  9、必须遵守就餐管理规定。

  分散用餐、避免集中。

  10、必须做到非必要不外出。

  不参加非必要的外出旅行和会议、活动,主动远离人人员密集场所。

  学生六做到:

  1、学生做到疫情期间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在校科学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

  2、学生做到在校期间积极配合疫情排查,主动报告信息,校内住宿学生不得擅自离校。

  校外住宿学生要主动报告体温及个人健康状况。

  3、学生做到分时错峰用餐、洗浴。

  进入食堂前做好体温检测,排队、就坐保持安全距离,固定座位,不面对面就餐。在校有序错时洗浴。

  4、学生做到实习期间如实报告行程和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离开校外实习实训地点。

  5、学生做到坚持体育锻炼,注意用眼卫生,保证充足睡眠时间,提高身体免疫力。

  6、学生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主动通过主流媒体了解疫情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积极应对。

  家长四做好:

  1、家长应做好对孩子健康状况动态监测,如遇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2、家长应做好教育孩子不参加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聚集性活动。

  3、家长应做好点对点接送孩子,即接(送)即走。

  放学后直接回家,不去人员聚集场所。

  4、家长应做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接送孩子的安全防护。

  (二)在教学楼内、外显著位置广泛张贴疫情普宣传知识海报,制作悬挂宣传条幅,通过警示提醒学生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途径、被感染后都会有哪些症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与流感的区别、判定密切接触者的标准是什么、如何正确洗手、怎样正确佩戴口罩等等来提高防范意识。

  (三)开学后通过举办校园宣传栏、班会、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保持校园、教室、家庭等环境清洁和良好通风状态;通过校园广播、晨会LED滚动屏幕播放:公众如何做好个人预防、使用后的口罩如何处理、如何科学应对疫情带来的恐慌、如何增强免疫力做好其他防护等强化宣教,不断根据最新公告完善宣传内容,形成良好的校园防护氛围。

  (四)通过线上的形式下发开学致家长一封信、开学报到、校园管理及学生管理、日常防控、体育活动及就餐方案,让学生开学之前熟悉掌握进校—在校学习活动—离校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推送内容贴近实际生活,加大正面宣传和健康教育方式,引导学生家长积极应对,极力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和开学后的日常学习生活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保障措施。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教育系统《北票市中小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工作指南》精神,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宣传。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督导检查各班级落实情况,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密切与家长沟通。针对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形式和特点,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各项宣传教育措施落实到位。

  疫情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 篇三: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

  一、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人员基本能到岗、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较完整的企业优先安排复工复产。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做到以下“六个到位”。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春节前后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尤其是要切实掌握本企业员工流动情况(包括春节假期出行、人员接触、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员工返岗时必须持有所在乡镇及企业“双证明”上岗(证明来自非疫区点、非医学观察对象)。明确做到“三个严禁”:严禁重点疫区疫点人员上岗,严禁近期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及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居家隔离解除前上岗,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三)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确保到2月底每人每天1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四)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五)人员管控到位。要按照社区防控的相关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有条件的企业要改建增加员工宿舍、倒班房,减少人员上下班返乡、返城流动。

  (六)安全、环保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检查,做好厂区内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做到复工复产安全环保。

  二、实行复工复产报备制度

  (一)成立组织机构。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报备管理制度在县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县高新园区党委书记___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___副组长,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卫健委、市监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园区内企业由高新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园区外规上企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规下企业由属地乡(镇、场)牵头负责。

  (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拟复工复产企业在做到“六个到位”的基础上,分别向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乡(镇场)提交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等报备资料。准备工作不充分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交申请表,避免因自身原因延误复工复产。

  (三)企业复工复产查验。收到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由工作组1天内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企业办理复工复产确认书;对验收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

  三、做好复工复产帮扶

  复工复产工作组要强化企业帮扶服务,做到“真诚帮扶、高效帮扶、廉洁帮扶”,积极推动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用工协调、员工返厂交通物流、原材料保障、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的帮扶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后“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1、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2、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

  3、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

  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4、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1、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2、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1、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规范处置2、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1、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

  2、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1、企业要与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2、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高新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开展防疫工作检查,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产。

  园区春节未停车生产企业新增恢复生产线扩大产能参照此方案执行,严格按照“六个强化”执行到位。本实施方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防控工作结束后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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