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土石方运输合同 篇一: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 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 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 工程预算价: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 (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 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4(5)总工程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 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 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 份。
8、其他约定 : 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 ‰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 :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 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 日内进场维修, 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 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 后生效。 签署。
2、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土石方运输合同 篇二: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合法原则,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所承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便于合同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就土石方工程联合承包合同协议如下:
一、合同内容
1、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组成联合承包体,共同参与联合体与重庆市两江新区及工程总承包方签订 土石方承包合同主合同。
2、本合同约定以甲方 公司资质出面与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签订主合同。
3、本合同约定在甲方与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签订主合同前,由乙方应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的要求验资,出具工程总额3%的保证金金额的10%的资金证明.
4、本合同约定在甲方与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签订主合同后,由乙方缴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总额3%的保证金,乙方在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5、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依据主合同规定执行,在两江新区管委会将每月工程进度款下拨后,甲方将乙方所完成土石方工程量以每方扣除 元(大写元)作为工程管理费,扣除管理费后的工程款拨付到乙方账户,拨付时间不得超过两江新区管委会下拨时间后的3个工作日。
6、本合同约定在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将下拨工程款下拨到甲公司专用银行账户,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人管理,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占有、挪用及非法处理,实行专款专用。在乙方恶意拖欠自己下属工程施工单位工程款时,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先行代为乙方支付所拖欠工程款,并在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的部分。
7、本合同约定由甲方负责派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指挥管理,负责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和控制,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程内部及对外事务协调联络等相关事务。甲方负责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管理人员临时食堂及临时住房等相关临时设施的搭建。负责油料供应及调度的管理。
8、本合同约定在主合同签订后,主合同所签订的土石方工程总量的 %(约 万方)由乙方组织工程队伍进行施工管理及开挖施工,主合同所签订的土石方工程总量的%(约 万方)由甲方组织工程队伍进行施工管理及开挖施工。
9、在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或工程总承包方发出进场通知后,甲方负责派管理人员进驻现场,并且负责组织施工队伍按规定时间进场,对属于甲方开挖的土石方工程进行施工开挖;乙方负责组织施工队伍按规定时间进场,对属于乙方开挖的土石方工程进行施工开挖。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由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及设计院设计的设计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委托测量场地红线坐标及控制高程,交由甲、乙双方施工队伍放样及施工。
2、甲方负责按合同约定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双方下属各项目部及施工队伍的施工作业,保障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组织安全学习、宣教工作,监督各施工单位和队伍落实安全设施及安全防范。组织工程抢险、安全排查及事故处里工作。
3、甲方负责相关耗材、油料供应及协调调度,负责委托测量单位进行场地测量,工程决算及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文明施工,严格执行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指挥部的和指令。服从配合甲方驻现场管理人员的组织协调管理。
2、乙方负责办理下属施工单位及单位完善相关手续,施工程序中所需的相关证件及资质。负责与下属各分包单位及队伍完善分包合同及合同管理。负责为下属所有施工人员购买工伤意外及其他保险。
3、乙方负责下属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责任及民事责任。承担自己下属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负责为非重庆本地户口人员办理暂住证及相关事宜。
4、乙方负责下属施工人员的食宿及所需办公临时设施,负责自己的施工机械设备的停放及安全保管。
二、承包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以甲方同总承包方及两江新区管委会签订的主合同为准。(其具体内容所包含的土方开挖方量、回填碾压方量、弃方量,平整场地面积、施工质量标准要求以主合同的约定要求为准)。
三、工程地点:
工程地点以甲方同总承包方及两江新区管委会签订合同及工程图纸及甲乙双方协商指定为准
四、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依据事故责任具体情况而定,主要遵循谁的队伍谁负责,甲方的施工队伍人员安全由甲方负责,乙方的施工队伍人员安全由甲方负责,若存在甲、乙双方人员在交叉作业中的安全事故,根据双方事故责任大小共同协商解决。
五、工程技术要求:甲、乙双方工程队伍应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工程指挥部和项目部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土方运输过程中的道路维修、卫生由甲、乙双方工程作业所属地块和分区协商解决。
六、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项目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项目部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项目指挥部一经发现,应要求各方施工队伍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重庆市两江新区管委会及工程总承包方或者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挖方综合单价所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内容依据主回同及施工图纸要求为准)。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甲方与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签订主合同失效或者甲方未与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签订合同,本合同自动作废。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成合同规定义务后合同终止。
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存一份,副本四份以备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及总承包方备案及相关部门审查。
甲方(盖章) 公司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时间 :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简单土石方运输合同 篇三: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上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分包挖土方、石方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经济开发区
二、结算币种:人民币
1、经甲乙双方协商,土方和石方单价如下:土方元每立方,石方 24 元每立方,以上单位含壹公里短途运费,如超出壹公里按每壹公里 1元立方以此推算。
2、按实收方。
3、此单价为乙方结算价不含税金。
三、总承包合同:包括机械、辅材、人工、保险、安保、劳保费等所有乙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的总造价暂定 ¥:3000 万元(叁仟万元整)。
五、开工方式:由甲方通知乙方开工,乙方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进场施工。
六、保证金支付:
1、双方合同签定后,在1个月内把¥元整)打入甲方指定帐户,方可进场施工。
2、在进场施工到3个月后,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七、付款方式:
1、按工期程每月进度的85%支付进度款,每月规定日前支付进度款,余下的15%工程款款项等地整平完工后一次付清。
2、如每月未能按时支付进度款,工程所产生的误工费由甲方支付,每日按当月进度款20%支付给乙方,以做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将不承担由此造成延误的任何后果。
2、双方都应遵守合同的法律、法规不得单方面毁约。
3、未经协商一方面毁约,需支付给对方按总价的20%工程款项做为违约赔偿。
九、纠纷解决: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或合同终止地,若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生效后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人(盖章): 乙方负责人(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传真: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