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设备租赁合同范文 篇一: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发电机一事,现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有关租赁条款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协议各方遵守:应乙方的需求,甲方提供如下机组出租供乙方租用,现甲乙双方就有关租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租赁机组名称、功率、数量、电流、市场价值、安装地点:(此合约均依人民币为计费单位)
序号 设备名称 机组规格 常用功率(0.8PF) 数量 额定电流(A) 机组价值
发电机组参数: 380V、50HZ、0.8PF
安装地点:
__以上价格均不含税,且不包柴油.__
二、租赁费用与期限
1.租赁费用:
以上合计租赁费用RMB:
2.租赁期:双方签定的租赁时间为 , 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发电机组交付乙方承租使用至 年 月_ 日止,期满后甲方吊回此机组.(不足一个月则依一个月计算).
3.吊机运费: 租赁期限不足六个月,由乙方承担发电机组来回运输费用,租赁期限超六个月(含六个月)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趟发电机组的运输费用。
4.保证金:乙方需支付甲方元作为上述机组保证金,租赁期满后且乙方全额付清甲方租机款,并在乙方交回所有发电机组时甲方将足额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三.支付时间、方式:
1.乙方在提货前支付甲方第一个月的租金 。
2.双方签定合约时乙方需依现金方式支付甲方此机组的保证金 。
3.乙方应在每月月底前七天内将下一月的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超过五天没有汇入的,甲方除有权终止乙方对该机组的使用权且可随时收回本机组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按照逾期付款的天数,以每2‰的标准支付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对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四.租赁物的使用标准:
1.乙方在停市电时方可使用,功率因数在0.8的前提下电流不得超过机组的额定电流。如超过此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出租的发电机组,且甲方无须退回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提供0#标准柴油供发电机组使用。
3. 发电机组露天放置,需搭建发电机组遮雨棚
五、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应按照发电机组使用说明进行合理使用租赁物。
2.由于乙方超负载运行而造成机组损坏,除租金照正常计算外,乙方还应支付给甲方修复机组所需的零件及人工费用。
3.负责甲方派驻乙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伙食、住宿,并安排人员协助甲方操作人员的工作.
4.租赁期限内,租赁物自交付乙方后,其风险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应为机组提供安全场地和保全及消防,由乙方因素导致的机器损坏或遗失或造成周边人员伤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如机组丢失或灭失,则乙方应无论该租赁物的使用程度,均按照机组机组价值赔偿给甲方.
5.租赁机组的所有权始终为甲方所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经营或其他原因有变,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机组作为转租、抵押或出售等,若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除有权收回此发电机组外,并可不退还乙方已缴纳的保证金。
6.每月乙方要留给甲方一定的停机时间,最高累记72小时,包括发电机组正常保养,故障排除等,不得以此扣除甲方租金。
六.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提供性能良好的机组供乙方使用,并且负责机组到乙方电房后调试及定位安装材料(排烟管3米范围内,一级消音,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且不包括土建、环保消音工程)。
2.在本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此机组的保养耗材及正常磨损维修所需的零件费用.
3.因机器故障无法正常发电,甲方应负责尽快修复,如超过48小时内无法解决,甲方负责更换一台同等功率机组供乙方使用.
4. 甲方安排现场操作人员常驻乙方工厂,并遵守乙方的一切。
5.柴油品质不好引起的租用之发电机组的燃油系统零件(油咀、油泵或油泵芯)损坏,甲方将酌情收取乙方以上零件的维修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机组,则应按延迟天数计算日租金(月租金基数/月租赁天数)向乙方赔偿损失,若延迟天数达到 1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有效期: 机组租赁期满且乙方在付清甲方本合同所有的租赁款项和办理退回机组给甲方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九.以上各条款经双方同意后签订,若合约内容有变更时,须以附约经双方签订后始能生效.本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 本合约正本一式两份 (传真及复印件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发电机设备租赁合同范文 篇二:
承租方:中国_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或简称甲方
发电机设备租赁合同范文 篇三:
甲方(承租方):青兰高速公路雷家角(陕甘界)至西峰段LX06标项目经理部 乙方(出租方):宋俊领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甘肃省合水县蒿咀铺乡雷西六标项目部
一、因甲方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三、租赁期的确定:机械设备于2月15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进行组装、调试,租期自甲方评价其技术性能达到指标后开始计算(“租赁设备进场前评价表”见附表),至甲方通知退场之日止。实际租赁天数以双方签字认可的运转记录为准(即进场、组装、调试、退场所用时间均不在租期内),并据此进行结算。
四、机械在租赁期间的所有维护及维修,均由乙方随机人员或乙方派人到现场进行,维护、维修及配件更换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机械设备进、退场和用油费用约定 1、机械进出场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在租赁期间的主油(柴油)由甲方提供。其他辅助用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油料只能用于本台设备,发现偷盗等情况将处以10倍罚款,并有权移送公安机关。
六、机械租赁形式及结算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形式
机械租赁形式按月租赁。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要求,要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须保证在12小时内修复,否则需要调换其他相同型号的机械设备。因设备发生故障造成误工,扣除相应天数的租金。
2、结算时必须依据甲方机械主管部门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按项目结算程序制度按月即从上一个月21日到本月20日进行一次结算。
3、支付方式
支付时甲方视财务状况进行支付。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
(1)甲方负责提供设备存放场地。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指挥、调动和监督乙方机械设备进行施工,统筹安排作业计划。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和支付租金。
(4)甲方未得到乙方的同意,不得将租用设备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其中,不包括甲方在本工程现场范围内安排给其他分包商使用,即如果甲方安排所租设备到其他分包商使用,仍由甲方负责结算和支付。
(5)设备在使用期间,因技术状况低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的设备,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配备的司驾人员技术不熟练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驾人员,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直到甲方通知退场之日止,在此之前,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将机械设备擅自撤回。否则,乙方要赔偿甲方所受一切损失。
2、乙方:
(1)乙方应按约定将机械交给甲方使用,配备足够司驾人员(每台机械至少配备2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合格司机),且司驾人员工资、饮食、住宿费用由乙方自理,机械安全自行负责。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性能合格的机械设备,同时保证甲方有按约定使用机械的权利,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乙方机械保证随叫随到,全天候24小时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
(3)乙方有出租机械的义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在整个租赁期间应对出租机械进行必要的保修,保证机械完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设备日常保养及维修由乙方负责,保养时间不得占用甲方工作时间,维修时间每月累计为30小时,如超过30小时,甲方按日租金从其机械费中扣除。。
(4) 如有第三人侵夺租赁机械,乙方有义务以所有人身份追回。
(5)乙方应确保证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应法规,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机械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要求,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必须保证在12小时内修复,否则需调换其它相同型号能满足甲方使用需要的机械设备。(7) 乙方机械未经甲方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离开甲方施工现场。
(8)甲方未通知乙方退场之前,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将机械设备擅自撤回。 (9)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进退场计划,在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及时退场。八、机械租赁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一方因法律规定或计划发生变化,或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时,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致后进行变更。
2、租赁期间,租赁机械有缺陷,技术状况变差,且乙方不按约定予以修理或调换,造成甲方不能继续使用或无法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如将该机械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书面通知甲方,并保证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违约责任: 1、甲方: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将租用的机械设备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拆改乙方机械设备,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甲方提供出租的机械设备,按每台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技术状况(含设备附件)向甲方提供出租的机械设备,视同未向甲方提供出租的设备处理,按上述第(1)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租赁使用期间,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影响了甲方对租用机械设备的使用,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或按每影响一天向甲方支付双倍日租金作为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租用机械设备无法继续使用,则乙方应立即在10天之内调换其它相同型号能满足甲方使用需要的机械设备,如超出上述规定时间未能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需支付双倍的租金。
(4)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将机械设备擅自撤回,应向甲方支付所解除或撤回的机械设备30天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乙方司驾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完成任务,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并交甲方机械主管部门签认和统计。乙方司驾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发生违法乱纪行为,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双方均同意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账款结清时自动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