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概况范文 篇一: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28日,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等五家发起人共同出资组建,历经了“湖南长永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等级公路的养护维修和收费经营,是湖南省交通系统唯一一家上市公司,至2008年3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3.99亿股,总资产51.15亿元,净资产32.64亿元。
创建初始,公司即修建了湖南省第一条高速公路——长永高速公路,长永高速的建成通车结束了湖南省无高速公路的历史。同时,公司资产规模得到了快速发展,公司先后收购了107国道岳阳专用线以及京珠高速公路长沙至耒阳段的收费经营权,公司经营的公路里程由最初的20多公里快速增长至29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为246公里),成为湖南省经营高等级公路的重要企业。
1999年1月28日,公司股票(简称“现代投资”)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0900,至2004年起连续四年进入深证100指数样本股。1999年至2008年3月31日止,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18.27亿元,向投资者累计分红 8.58亿元,送股3801.58万股,转股5702.37万股,累计向国家缴纳税费 12.81 亿元。
公司凭借良好的资信和实力,通过上市、配股、借贷等方式为湖南省交通建设融资65亿元,同时,以此为资本金拉动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资金120亿元以上,为湖南省交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投资公司概况范文 篇二:
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
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这些投资公司为小型投资者们提供了这样一种机制:他们可以组织起来,以获得大规模投资所带来的好处。
从的角度讲,第一我国公司法没有投资公司的这样一个概念,在我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两种,所以,单从公司的分类上来说,不存在投资公司这样的一个类别。
从公司的名称来讲,所谓投资公司,一般主要从事经贸、资产、经营类投资范围,当然主要还要看公司章程中注明的经营范围。
投资公司是以将货币或资产投向本身以外的企业或个人、并从这种货币或资产的投入取得 直接经营收入或通过股份变现实现资金退出的企业法人。
目前在中国的金融市场,投资公司一般以“投资银行”的角色称呼出现,顾名思义投资公司必须拥有大量的自有资金,才能实现真正的投资运作。
同时,由于投资工作本身的难度还需要另外一种类似中介性质的企业来服务投资公司和企业,因此就出现了目前市场上众多的投资顾问公司,顾问公司并不具备真正的投资能力,只是在投资活动中为项目方和资金方牵线搭桥,并从中收取顾问费用。
投资咨询公司在西方国家中称为投资顾问,是证券投资者的职业性指导者,包括机构和个人。主要是向顾客提供参考性的证券市场统计分析资料,对证券买卖提出建议,代拟某种形式的证券投资计划等。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最大的特点,就是根据客户的要求,收集大量的基础信息资料,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向客户提供分析和操作建议,帮助客户建立投资策略,确定投资方向。
此类公司的咨询业务主要包括:
①接受政府、证券管理机关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委托,提供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方面的研究分析报告和对策咨询;
②接受证券投资者的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市场法规等方面的业务咨询;
③接受公司委托,策划公司证券的发行与上市方案;
④接受证券经营机构的委托,策划有关的证券事务方案,担任顾问;
⑤编辑出版证券市场方面的资料、刊物和书籍等;
⑥举办有关证券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
⑦发表证券投资咨询的、评论、报告,以及通过公众传播媒体和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出现,一方面适应了证券市场专业化的要求,另一方面也符合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其作用是:
①咨询人员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通过对证券市场各相关因素的系统分析和研究,形成报告公布给投资者,从而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
②咨询机构可以为市场上的发行人、投资人出谋划策,帮助他们选择筹资、投资的最佳方案,从而有利于减少投资者的盲目性,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③咨询机构结合宏观经济因素,运用大量的事实数据对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从而有利于证券市场稳定发展;
④咨询机构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深入研究,并在有关媒体发表分析报告文章,对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运作也起到一定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严格管理是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世界各国证券主管机关,都制定了相关的规定来规范投资咨询活动。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中小投资者占绝大比重,他们的专业投资知识和经验相对不足,迫切需要专业投资咨询服务。
为了加强对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规范投资咨询活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1997年12月25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证券投资咨询的业务范围、从业机构和人员的基本条件及资格审批程序、从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有关违规罚则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该办法的颁布施行,必将规范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行为,使其在引导投资人行为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