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在企业的重要性范文 篇一: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是我们就应遵守的,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条文,他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
1、
正面引导与作用
规章制度作为企业内部规范员工行为的一种准则,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规章制度公布后,员工就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怎样获得这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如何履行义务。比如规章制度中规定上下班时间,员工就知道了什么时候是工作时间,什么时候是休息时间,就可以指引员工按时上下班,以防止因迟到或早退而违反劳动纪律。再如,规章制度中规定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可以引导、教育员工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止出现不良行为。由此可见,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置,可以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其工作积极性。
2、
反面警戒与威慑作用
反面的警戒和威慑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做出规定来威慑员工,使员工能够事先估计到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如果作为以及作为的后果,自觉抑制不法行为的发生。其次,通过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惩处,让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从中受到教育的同时也使其他员工看到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达到警戒和威慑全体员工的效果。
制度在企业的重要性范文 篇二:
基本制度
贯彻和体现基本原则、发挥重大影响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讲师 王维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多年来,我们把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基本经济制度。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一大理论创新,就是在此基础上,把分配制度、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这一系列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与党的制度思想不断发展变迁一样,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也是在改革中持续演进。我国社会学泰斗费孝通先生曾经三次以浙江温州的改革探索,作为观察中国经济社会制度变迁的一个“切片”。第一次是在1986年,他写道:“无论是‘苏南模式’,还是‘温州模式’或群众创造的其他模式,评价它们的惟一标准应当是视其是否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提高了人民大众的生活水平。……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特色没有现成的概念,前所未有的新事物、新问题不可能在原有的本本上找到现存的答案”。正是在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为被长期禁锢的个体经济发展扫除了政治障碍。1987年,党的十三大也提出要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有了政策依据。第二次是在1994年,温州正处在转型升级、二次创业的关键期,费孝通指出:“温州实践再次告诉我们:市场经济并不都是舶来的、搬来的,也有中国土生土长的。”第三次是在1998年,费孝通说:“温州人从家庭作坊、摆摊叫卖、沿街推销、设店开厂到股份合作、企业集团、资产经营、网络贸易,我也似乎看到了中国的市场经济从初期的萌芽到和国际经济接轨全过程的演示,并且觉得可以从中捉摸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内在逻辑和规律。”这无疑体现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我们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温州的经济制度变迁,是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立足国情完善发展的一个缩影。与基本经济制度一样,我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是密切联系中国实际的制度创造。这些基本制度,贯彻和体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重大影响,必须长期坚持、巩固、完善、发展。
制度在企业的重要性范文 篇三:
重要制度
大国治理之重器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 田坤
“入国四旬,五行九惠之教。一曰老老;二曰慈幼;三曰恤孤;四曰养疾;五曰合独;六曰问病;七曰通穷;八曰振困;九曰接绝。”这是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管仲躬身实践的九项惠民举措。中国共产党的人民观超越了儒家的民本思想,把“为人民服务”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备,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退役军人保障、农村留守关爱、残疾人帮扶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完善定型。群众最为关切的“九惠之教”早已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人们能够感受到中国特色民生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带来的实惠、温暖和安全感。近日,中央电视台播放了专题片《为了人民健康》,其中一个片段令人印象深刻:2013年2月底,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收治了三位来自同一家庭的肺炎重症病人。他们均感染了一种未知病毒。医院迅速将有关情况层报中国疾控中心和原国家卫生部。病原体检测显示病人感染的是基因重配的新亚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此时,非典之后不断完善的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制度发挥出了巨大效力。全社会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有效遏制了H7N9禽流感病毒在中国的流行。这是我国以保障民生为价值导向的卫生健康制度不断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一个缩影。包括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从国外照抄照搬来的,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框架下,经过持续不断的探索、提炼、升华后形成的。这些重要制度源自于、从属于、服务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体现在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政府治理、经济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军事国防、一国两制、对外事务、权力监督等治国理政的各个方面。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相比,重要制度更具时代性、创新性、发展性。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制度,在完成其使命后可能会退出历史舞台,成为“制度文物”。比如,行政监察制度对于行政权力监督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落地,国家监察制度替代了行政监察制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过去是没有的,经过实践证明,它对于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具有重大价值。因此,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的内涵和外延,一方面坚持和完善已经成熟定型的、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重要制度;另一方面要敢于突破思维定势,从容应对危机困难,以重要制度创新化解风险挑战。
关:
制度在企业的重要性范文 篇四: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整个体系中,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是其中的构成要素,它们具有不同地位、起着不同作用,在时间和领域上具有不同的影响范围,它们相互作用,形成一定的逻辑结构,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逻辑体系。
根本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具有支配、统领地位,起着决定作用,它决定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性质,其影响效力遍及社会各个领域及其每一个过程。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逻辑关系中,根本制度决定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性质、存在和发展,如果根本制度偏离方向,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就不能有效地、正确地发挥作用。保障党的领导地位的根本领导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保障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决定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政治原则、人民立场和科学社会主义方向。
基本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在根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之间起着中介作用。它在政治、经济等不同领域具有规范和引导作用,并贯穿整个过程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其存在、运作和发展决定于根本制度,又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不同方面保障和补充根本制度。它运行良性的时候,就能积极体现和有力维护根本制度的性质、原则和本质;反之,就影响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基本制度是不同社会领域重要制度建构的基础和根据,它在局部领域决定重要制度体系的性质和改革方向,重要制度的设计、运行不能与基本制度相悖。
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现实相互作用的具体制度,它在社会具体领域和方面具有广泛的、具体的、直接的影响,具有对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产生社会效力的具体规定性。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法治等领域和方面的重要制度和“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党内法规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等重要制度,对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有一定的反作用。系统完备、运行良好和效果显著的重要制度可以维护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权威性,巩固其地位,并能彰显和发挥其显著优势;反之,不健全、不完善、不公正、执行不力的重要制度会损害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相互作用,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逻辑系统,其中根本制度是中国制度之“根”,它决定原则、立场和方向,在整个制度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指导性,具有整体统摄性;基本制度居于中间环节,是中国制度之“干”,是根本制度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为制度体系提供稳固基础,为本领域的重要制度提供指导,具有局部影响力;重要制度是中国制度的“枝叶”,它体现根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原则、要求和生命力,在社会各领域提供现实针对性的规范和要求,具有具体约束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要求
理论必须在实践中才能证明自己的真理性、现实性和有效性,我们探索、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要在推动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实践中发挥改造世界的效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我们要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这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提出了发挥制度优势的实践要求,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坚持、完善中国制度并将其变为国家治理、社会发展的现实效能。
坚决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维护根本制度的统领和主导地位,这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最根本意义上保障人民权利、维护人民利益;马克思主义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实现共产主义的思想武器。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并不断完善党的集中统一和全面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文化制度。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在社会各领域、各方面的实践中遵循根本制度的规范和要求,始终贯彻和体现根本制度确立的方向和原则。
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巩固基本制度的基础性地位,更好地发挥基本制度在社会基本领域和主要方面的规范性、引导性和指导性。在具体实践中,一方面,要坚持并不断完善基本制度,使其更加成熟、更加完备、更加定型;另一方面,要在实践中更好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将中国基本制度的独特优势在社会发展中充分彰显。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尊重特殊性,发挥少数民族、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要不断改革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增强重要制度的完备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提高其现实执行力和解决具体问题的有效性。在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方面,创新和完善空间最大的是重要制度。“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最主要的是坚持和完善重要制度。恩格斯说,“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这里变化和改革的也主要指重要制度。在中,重要制度既要遵循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规定性和指导性,保持正确的立场和方向,又要有效地解决具体领域的突出问题,提供有效的操作方案;既要保持相对稳定性,又要不断改革和完善解决社会发展、国家治理出现的新问题与新矛盾;既要遵循科学性原则,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又要遵循价值性原则,符合人民利益,能调动广大人民积极性。要在改革中不断完善重要制度,在提高实践效果中不断增强制度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