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一:
为落实省教育厅学生安全工作和学校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加强学生用电常识教育和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坚决防止用电、消防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开展“安全用电,人走关电”教育整改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用电人走关电
二、活动时间
5月9日-6月20日
三、组织领导
组长:
成员: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教育
1、时间:5月9-19日
2、责任单位:宿舍管理科、各二级学院
3、主要内容:
(1)在各栋学生宿舍入口悬挂“安全用电,人走关电”横幅;(2)在各寝室电源控制箱处张贴“安全用电,人走关电”不干胶贴;(3)印制《学生宿舍安全用电常识及注意事项》宣传单发放到每个寝室并张贴在寝室门后;(4)要求各二级学院通过主题班会组织学习,各栋召开寝室长会议传达。
(二)检查处理
1、时间:5月19日-6月20日
2、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在宿舍内私接电源电线、在床上使用插线板、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电热棒、电热杯、小电锅等)、私藏易燃易爆物品、私藏管制刀具、吸烟酗酒赌博、点明火、点蜡烛、点蚊香、煮饭做菜、饲养宠物、寝室无人时不关闭全部电源等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3、检查方式:各栋宿舍管理老师每日对所在楼栋安全检查的寝室数应不少于50%,并汇总报送至宿舍管理科负责人,由宿舍管理科下发《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至相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安排辅导员班主任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教育整改。同时,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下寝时应一并检查宿舍用电和消防安全隐患。对经教育不及时整改的,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学生宿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二:
指导思想
增强师生忧患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安全主题教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教育与管理,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教育和引导学生牢固安全意识、严守校纪校规,形成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整治内容
1、制度建设
(1)信息员队伍管理制度及反馈机制
(2)宿舍日常管理相关制度
2、违章电器
在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温控式自动热水壶、收放机、饮水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如:电炉、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水器、电热棒(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使用,违者将没收电器,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违纪行为
校外租房、晚归、通宵不归、饲养宠物
工作要求
1、明确宿舍检查制度,由纪检部对寝室定期检查。
2、参照宿舍安全知识,并模范遵守。
3、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学生骨干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4、学生干部对本班宿舍进行提醒、督导、帮助。
5、每天进行卫生打扫,工作日时间学院将不定时组织抽查。
6、各班级通过主题班会、团日等活动引导同学充分认识宿舍文明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个宿舍、每名同学。
学生宿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三:
学生宿舍是我们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对我们大学生进行思想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所以,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对大学生自身的发展,乃至构建和谐校园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为落实学生处文件精神,法学院决定对学生宿舍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整治目标
1、使学生形成宿舍安全意识,构建和谐寝室环境;
2、全面排查消除宿舍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使用违章电器、晚归、通宵不归、校外租房”等学生违规行为;
3、严格执行宿舍卫生清扫要求,提高宿舍卫生总体水平,有效解决个别宿舍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活动时间
5月21日—6月25日
组织机构
成立XXXX大学法学院学生宿舍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内容
此次宿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阶段(5。21-6。5)
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向全院学生宣讲宿舍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
1、宣传动员大会
时间:6月4日(星期二)下午2:
地点:模拟法庭
2、日常宣传
时间:5。21-6。
(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5。21—6。16)
时间:6。4日(星期二)下午
地点:公共楼或法学楼教室
组织者:由各班班长自行安排具体时间组织主题班会并做好班会记录
1、活动内容
开展“防范在我心、安全在我行”、防火防盗安全、“明之尚美,馨德亦缘”主题班会教育。
(1)组织学习《XXXX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教育学生不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水壶、电磁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引导学生安全用电;
(2)告诫学生不违规留宿校外人员,不得擅自校外租房,不得在寝室饲养宠物,强化学生宿舍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多层面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构建宿舍和谐气氛,感恩同学互助之情,强化爱寝爱室友意识。
2、要求
所有主题教育活动均要求在“法学青年说”微信公众号中发布让学生了解活动进程。
(三)宿舍安全专项整治(5。29-6。16)
1、宿舍管理制度建设
召开宿管部全体成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会议
时间:6。7日星期五
地点:法学楼402教室
会议内容:
针对我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由宿管部全体成员、入党积极分子组成的宿舍安全信息员队伍;
对宿舍安全信息员进行培训,主要讲解什么是违规电器、怎样处理学生违纪行为,告知把每次值班过程中的信息记录在案,并形成电子档文件以便及时进行反馈。
集体讨论,完善我院宿舍日常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宿舍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查寝(宿舍卫生情况、违章电器、晚归、通宵不归、校外租房)等,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等先进模范作用。
2、排查违章电器
在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温控式自动热水壶、收放机、饮水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如:电炉、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水器、电热棒(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使用,违者将没收电器,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严查违纪行为(5。29—6。16)
针对使用校外租房、晚归、通宵不归、饲养宠物等违纪行为进行检查。信息员检查到有违纪行为,对学生初次行为进行教育,屡犯交由学院辅导员及学校处理。
(1)对校外租房者由室友通知其搬回寝室,若拒不搬寝则把其行为记录在案,由辅导员解决;
(2)对晚归、通宵不归情况构建宿舍安全信息员、分管宿舍的辅导员值班制度,结合每周两次的查寝,对晚归、通宵不归者记录在值班表、查寝表中,每周在“法学青年说”微信公众号中进行通报;
(3)针对宿舍内饲养宠物情况,要求学生自行处理,如无法自行处理的,在5月31日前拍好小动物照片,前往崇德楼104办公室进行登记,学校统一联系领养或送往株洲市小动物保护协会。
4、具体实施
(1)5。31日在模拟法庭举行动员大会之后由各年级辅导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进行一次全院规模性大查寝,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开始。
(2)每周一、周三进行一次宿舍安全信息员全院查寝,在查寝过程中严查违章电器、晚归、通宵不归、校外租房情况,并对宿舍成员进行宣传教育。
(3)安排宿舍安全信息员每天值班制度,东南西北苑各安排一名,各信息员在本寝室值班即可。
(4)在宿舍安全信息员(宿管部)工作群里对每次查寝情况进行通报,在“法学青年说”微信公众号对每周宿舍安全情况进行通报,使全院同学对宿舍专项整治存在重视,并形成长期构建美好宿舍的习惯。
寝室考评
评选6个文明安全示范宿舍,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一等奖参与学校评选,颁发校级荣誉证书,二等奖、三等奖颁发院级荣誉证书。
举办宿舍安全专项整治总结大会,并对文明安全示范宿舍进行颁奖,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一)总结大会
时间:6。25日
地点:模拟法庭
参会人员:学工办全体老师、团学会全体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内容:
1、总结一个月以来宿舍安全整治情况的成果与不足;
2、并对文明安全示范宿舍进行颁奖
(二)安全管理机制
1、辅导员定期深入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生整改并给与严肃处理。
2、与学校社区管理委员会建立合作机制,主动与宿舍管理员联系,了解宿舍管理员在学生宿舍巡视和检查的情况,了解同学们安全用电的信息,对于违规行为上报团总支,经团总支审查批准后上报学生处进行相应的处理。
3、自律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团总支辅导员,由团总支老师依据有关条例给与严肃处理。
学生宿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安全环境,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学院实际,特此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增强师生忧患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安全主题教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教育与管理,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教育和引导学生牢固安全意识、严守校纪校规,形成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组织结构
学院成立学生宿舍安全专项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学工办全体辅导员老师、团学会主席团、纪检部全体成员
整治内容
制度建设
(1)信息员队伍管理制度及反馈机制
管理制度:以学院各年级各班长以及纪检部全体干事为基础队员,纪检部部长及分管主席任信息管理员,对基础队员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归类汇总,汇总后向学工办老师汇报。
反馈制度:每一周信息员对自己班级人员的安全、宿舍潜在危险及其公共区域隐患及时整理并上报信息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归类汇总好所有信息之后于周二向学工办老师汇报。
(2)宿舍日常管理相关制度
1、禁止吸烟喝酒。房间内若发现烟头和酒瓶,按有吸烟喝酒行为处理。
2、禁止私拉乱扯线路。禁止跨宿舍、跨床位、跨宿舍人行通道私扯电线或网线;电源插排禁止与枕头、被子、衣服等纤维物品直接接触;禁止使用明火;离开宿舍关闭电源、拔掉负载电器电源插头。
3、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禁止存放和使用电炊具;禁止存放和使用、电取暖(制冷)器、电熨斗、电饭锅、热得快、等违章电器设备和600W及以上的大功率电器设备;禁止在宿舍内给电动车等大功率电瓶充电;禁止从宿舍引电源到室外为电瓶充电。
4、禁止存放和使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及放射性物品
5、禁止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有悖公序良俗的活动。禁止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禁止从事或者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6、禁止在宿舍楼内豢养狗、猫、兔、鸟、家禽等各种动物。
7、禁止未经学校允许,擅自外宿、擅自在外租房住宿者。
8、发现火警、火灾等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在确保人身安全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自救、灭火等措施。不能自救时,应及时撤离现场。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人员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110。
违章电器
在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温控式自动热水壶、收放机、饮水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如:电炉、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水器、电热棒(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使用,违者将没收电器,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违纪行为
1、校外租房
学校规定: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预科生)的住宿,原则上由学校统筹安排,一般不允许学生到校外住宿。学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校外住宿的,必须向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批准,学生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凡未经学校允许,擅自外宿、擅自在外租房住宿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拒不搬回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由违纪者承担因外宿、在外租房住宿引起的不良后果的全责任。
2、晚归、通宵不归
凡不按作息时间未经请假通宵不归者,可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因晚归或不归在校外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责任自负外,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饲养宠物
在学生公寓(宿舍)饲养宠物且不听从劝告进行处理者,收缴其宠物;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及以下处分。
实施步骤
1、5月24日组织全体学工办老师、辅导员、学生干部、学院全体主要班委等,在蔡海燕书记的带领召开《XXXX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学习研讨会——暨动员大会。由蔡海燕书记进行全体师生动员,向楷雄老师进行对宿舍安全工作要求指示。
2、5月27日-6月2日学院全体班级进行“防范在我心、安全在我行”、“明之尚美,馨德亦缘”主题班会教育。并上交一份班会记录总结,由信息宣传部门在相关网址进行宣传。
3、各班班长6月2日前对全学院校外租房的同学进行信息收集,由各年级铺导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6月10日前须搬回学院寝室;若有不悔改者,联系其家长,对其进行学院处分并通报批评,择期搬回学院寝室。
4、宿舍安全专项整治小组于5月25日至5月26日对学院全部宿舍以及公共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过期、损坏的消防器材上报进行更换(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应急灯等),对消防安全通道进行检查,防止杂物堵塞。
5、纪检部每周三周日定期对学院各年级宿舍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电器,没收其违规电器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并记录在册,若在下次检查中任然存在违规电器,没收其违规电器同时记以院级处分通报全院批评;对于不按作息时间未经请假通宵不归者,一周两次夜不归宿对其进行警告处分,一周三次夜不归宿对其进行严重警告处分,因晚归或不归在校外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责任自负外,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不安作息时间归宿者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备是为夜不归宿)。在检查过程中对所有寝室按学校要求进行评分,推选文明安全示范宿舍。
6、信息员队伍主要组成为分管主席、各班班长及纪检部全体成员;班长管辖区域为自己班级宿舍及其附近公共区域,纪检部干事分成两组,一组管辖我院三食堂宿舍区域,二组管辖我院五食堂宿舍区域。每周日,纪检部干事对管辖区域进行检查,并收集信息提供给信息管理员,由管理员汇总。各班班长须时刻关注班级宿舍情况,每周一分年级开展信息交流会,并上报给信息管理员。
7、由信息宣传部门对宿舍安全要求、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宿舍违规电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整理成海报、文章通过学院网站、官微(微信公众号)、海报墙进行线上线下宣传,加强学院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
8、由办公室制作关于宿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粘贴于学院各栋宿舍的入口处,并在学院公共区域悬挂关于宿舍安全的横幅标语,时刻提醒同学们宿舍安全的重要性。
工作要求
1、明确宿舍检查制度,由纪检部对寝室定期检查。
2、参照宿舍安全知识,并模范遵守。
3、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学生骨干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4、学生干部对本班宿舍进行提醒、督导、帮助。
5、每天进行卫生打扫,工作日时间学院将不定时组织抽查。
6、各班级通过主题班会、团日等活动引导同学充分认识宿舍文明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个宿舍、每名同学。
本方案由学院学生宿舍安全专项整治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