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版汽车出租合同 篇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请求并承诺:
1、 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 租用甲方东风雪铁龙C5 20_款 2.3L 尊驭型、颜色为白色小轿车一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 向甲方提交保证金贰万元(20_0元),租金陆万元(60000元),共捌万元整(80000元)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者支付宝转账。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清
4、 租车时间为365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费及车辆使用中的停车费、洗车费、高速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7、 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五日内补齐其金额。
8、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9、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10、乙方如有远出里程超过3000公里以上的里程需告知甲方,在此期间产生的保养费用乙方承担,如在异地需要保养时,乙方保养地点必须为甲方认可或者甲方指定的东风雪铁龙联网4S店。
11、 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 违法、违规活动;
(2)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 非法盈利性运输;
(4)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 销售、抵押、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500—1000元的违约金。
12、承租车辆在租用期内,不得使用超过60000公里,40000公里后乙方自费保养,超出租用期限如未能及时归还车辆或办理续租手续的,则车辆的使用费用按照300元/天计算。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期限内,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及保险(全险)以及正常使用非人为不可控的机械故障维修费用,。
3、 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1000元罚金。
4、 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5、 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6、双方试用期为30天内,在试用期间甲乙双方各自有无理由收回车辆退回车辆的权力,在此期间收取正常使用时期的租金,在30天内任意一天乙方提出退车请求甲方可按实际使用天数240元每天计算,如甲乙双方在试用期后合同期内,甲方提出收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交纳年租金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乙方提出退车请求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处理并缴纳在使用期间产生的违章和罚款等相应费用,乙方在保证归还车辆完好甲方即可按照年租金平均值退回剩余租金和全部押金,如甲乙双方都没有提出收回或者退回车辆,则按合同条款照常履行。
7、乙方在租用期间所产生的违章和罚款由乙方负责,甲方保证在乙方租用前处理完违章和罚款,保证乙方车辆正常使用。
8、如遇国家政策或者重大节日会议,实施交通管制,单双号限行或者日常限行车辆不能正常行驶,乙方负责停车费,在限行期间不能正常使用天数,以累计方式补给乙方同等天数,补给乙方限行天数后合约日期自动往后顺延相应天数,也可折算租金或者折算现金给乙方。
9、租用合同到期后,甲方卖车或者再次出租本车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和购买的权力。
10、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补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常用版汽车出租合同 篇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景程牌小轿车壹辆,车牌号码为:K16333,租车时间自20_年 2月1日至双方约定时止。
第二条租金为月租金: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不含司机劳务费,司机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按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每月十号前预先付本月租金。
第四条 车辆交接租车及还车时,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进行交接,由甲、乙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交车时车辆清洁,油箱加满油。
3、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出租车辆投保。
4、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及例行保养和小修。
5、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事故,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在租赁期间,如需提前收回租赁车辆,应以同类型的其他车辆予以置换。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按时支付租金。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路桥费、小修费用。
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保险事故,并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交警部门裁定或者法院判决的全部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及期间车辆的租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发生非保险事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租赁期内,如乙方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8、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并将油箱加满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讨的权利。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常用版汽车出租合同 篇三: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出租车夜间经营权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从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止),期满后乙方决定是否继续承包,承包金以行情为准。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出租车情况:
1、甲方将属于自己的(车牌号:川AY8114,顶灯号:川运蓉——G0030)出租车的夜间经营权承包给乙方(时间为每天下午19:00至次日7:00)。
2、付款方式:每天按70元(柒拾元整)租金支付,每做一天算一天,次日结清。
三、双方职责:
1、为了保证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出租汽车的安全和正确使用,在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交足履行合同的保证金4000元整。合同满后,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给乙方。
2、合同签字后,乙方应立即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营运证件(服务证、资格证、治安证),由于乙方证件不齐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合同期内,乙方在经营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营业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费(标准每天150元整),直到该车能正常营运时为止;因为甲方自身原因而使乙方晚上无法经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晚30元赔偿损失费。
4、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发生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营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保险单。
5、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所产生的修车费、医疗费乙方有先期垫付的义务,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理赔。
6、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交由无证或证件不齐者营运,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伤残、死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8、在营运过程中,维修保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0%,大修费由甲方全部负责。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仔细阅读,在无异议后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