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洁版活动脚手架租赁合同 篇一:
出租方(甲方):常州新北区三井建筑设备经营部
承租方(乙方):常州大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所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条:租赁、搭设费用及期限:
1、脚手架租赁数量:114套,租赁期限:10天租金:1.5_114_50_250=1000元
4、搭设人工费:30个工_5%=448元
总计:8960+448=9408元
(脚手架租赁期限及搭设人工按现场实际情况计算)
搭设方案见附图
注:脚手架每套包括(门架两片、台板一块、斜撑两付)
第三条:验收方式:
以按图纸搭设,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为验收标准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
2、安装时要将脚手架安装平稳,地面不平时必须用调节轮或调节脚,超过两层要安装固定件和安全建筑物固定,工作台移动时严禁登人。
3、租赁物件在甲方搭设期间内发生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失时,由甲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脚手架在使用期间由于甲方搭设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解决。如不能解决时,由出租方所在地经济法庭判决。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以正本为凭。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简洁版活动脚手架租赁合同 篇二:
出租方(甲方):天津荣兴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 租赁物使用地:
二、 租期不足一个月则按一个月结算。
三、 租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必须每月结算一次租费,并在退清租赁物资时结清租费。如不按期结算加收租费30%滞纳金。
四、 合同签订后实际履行前,乙方须预交押金元。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授权、合同经办人、提货人、退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除合同约定的提货人或合同经办人另行书面指定的提货人以外,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五、 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对于退货时乙方未进行维修、保养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费,修理费每吨 元。
六、 租赁物资丢失、报废、损坏按附表原值赔偿,如当时市场价值高于附表原值时,按照市场价值赔偿。单位租金以附表所列为准。(见附表)
七、 租赁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以提货单所载为准,以双方提货、退货以经手人签字的提货单和退货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约定的提货人为: 。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租赁货物进行转让、设定抵押、出售、发生上述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九、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提货时间: 年 月 日
提货时间: 年 月 日
提货时间:年月日
提货时间: 年 月 日
简洁版活动脚手架租赁合同 篇三:
出租方(甲方):贞丰南环路来威漆专卖店
承租方(乙方): 施工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的脚手架及滑轮质量问题,均需乙方肯定其质量方可承租,承租方在使用中请严格检查,安全操作,承租使用过程中引发任何安全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有遗失损坏,乙方照价赔偿,租金实算,何时赔偿清楚,租金何时终止。
三、发货时请当场点清,离站概不负责,如有损坏变形,一律半有水平调节滑轮,以便调节高度误差。使用调节滑轮,一定要注意刹车。以防斜坡溜架。搭设多层架,采用重叠搭法,或与墙壁、固定体连接。架子移动时,上边切不可站人,或放任何东西,以防移动时掉下,施工时请严格按国家安全标准进行施工。
四、乙方租赁物资总价值 元,押金 万 仟 佰 拾 元,租赁时间略 天。租赁时间超过一个月,必需每月结算一次。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