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小说读书心得 篇一:
杰克·伦敦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作品独树一炽,充满了男子汉的阳刚之气。这本《荒野的呼唤》也不例外,它展现了动物(包括人类)原始、阳刚、野性的一面,和它们对生命的呼唤。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温顺、高贵的家犬巴史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巴克被卖后成了在北方运货的狗,在这里它看到了野蛮的争斗,它渐渐恢复了祖先的野性,变得凶狠、残暴、狡猾。但后来它碰上了桑顿,一个好主人。之后它不用每天在冰天雪地中奔跑,也不用与其它狗争夺王位,过着美好的生活,渐渐变得温顺。巴克很珍惜桑顿,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可在一次淘金冒险中,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了,这让巴克痛苦万分,又回到了大自然,加入了狼群。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大自然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巴克最后没有被吃掉是因为痛苦让它改变了性格,变得好强好斗。在痛苦的折磨中,也让它学会了聪明。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人类是高级动物,聪明、能干、有思想。在痛苦、恼怒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展现出凶恶、野性的一面。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至今都没有打破,说明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虽然这看上去很残暴、很可怕,但这是维持大自然生态平衡、确保生命得以延续的原则。大自然是冷酷无情的,要想生存,就必须适应这种环境。
大自然的规则谁也不能打破,生存的技能只有实践才可以得到。大自然有美的一面,但也有冷酷无情的一面。想要生存,就要遵守大自然的规定。
《荒野的呼唤》小说读书心得 篇二:
在暑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刚拿到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两只有着黑白相间的绒毛的大狗,它们都在冰天雪地里生活着,一个坐立的遥望远方,一个则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种迫不及待打开书的感觉,之后我捧起书细细的阅读。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吃不饱的恶劣环境抗战。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舟共济,共度坎坷。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宋顿收留,布克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宋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最后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加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印第安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布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中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看到这儿,我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有:它生动描述的介绍了一个人与狗的故事,主人公布克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与战斗中,都坚持下来。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小菜一碟。
《荒野的呼唤》小说读书心得 篇三:
这是一本现实主义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叫做巴克的狗从温顺到野性的变化,从一只法官家的宠物到一只凶残的拉雪橇的狗,这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弱肉强食的无奈,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荒野的呼唤。
在这本书中,我看见了一幕幕与人性的战斗,在书的开头,巴克还是那样的温顺可爱:它可以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它可以陪大法官的女儿们一起散步,它也愿意让大法官的孙子和它一起在草坪里打滚……这一切是那么的美好啊。
可是后来的一切,却是那样的现实和无奈啊,巴克被人偷走,成为了那些在雪地里淘金人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许许多多的委屈。书的题目也似乎是在比喻着那荒野呼唤出的那残酷无情的野兽特性,最后,在营地里安安分分的巴克听见那些动物的阵阵嚎叫,听见了主人和同伴被印第安人杀死时滴血的声音,它便回到了那山谷,享受着那奋勇厮杀的快感,成为了一只如狼般的野兽。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巴克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但更多的,还是作者对异化的人类时代的失望,也表达了他对自然的爱与向往,对祖先的回忆与召唤,对冥冥之中美好意愿的期守却渐渐被陷入纷争与矛盾中的人类所淡忘。只有在磨练中的,没有那些复杂情感的生活,可能才是人的本质。
本书读到最后,我似乎不再同情巴克在丛林中那一幕幕的打斗了,我还些许为它感到一丝庆幸,也许那样才会失去那些希望和失望的无休止的纠结,也许那样才是它真正回归的本性,也许那样,它才是一个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唤》小说读书心得 篇四: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但是陌生人,只好服从。之后,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之后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之后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之后,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