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租赁合同范本 篇一: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履行地点:承租人公司住所地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准确的租赁期限从承租人签收合格租赁物之日起算(租赁物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从签发验收、安装、调试合格证书时起算),至归还租赁物时为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
本租金价格是双方经充分协商确定,已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除非根据本合同,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双方均不得变更合同价格。
每月结算一次租金,每次支付为本次实际租金发生 %,其余租金待 时支付。
其他约定: 。 第四条 租赁物交付地点、运输方式、验收(安装、调试)和费用承担
1、承租人自通知出租方所用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交付地点之日起,出租方应当在 日内按期交付租赁物。
2、出租人应按适合保护租赁物性能和适合租赁物运输的包装方式对租赁物进行包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出租人包装不合理,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租赁物损毁的,由出租人负责。
3、运送租赁物到指定地点所产生的运输及装卸等费用由 负责,归还租赁物所产生的运输及装卸等费用由 负责。
4、租赁物运至交付地点后,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出租人应按照承租人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验收(安装、调试)。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双方需签字确认;若在验收(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租赁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出租人应立即调换,负担调换租赁物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5、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出租方的经年检并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6、出租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和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
1、出租人应当保证提供的租赁物能够满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要求,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出租人维修责任范围及时间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3、承租人维修责任范围及费用承担: 。
第六条 租赁物损坏赔偿责任
归还租赁物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等,双方应签字确认损坏程序及数量,并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不能按期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逾期超过天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要求,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承租人有权选择继续使用该租赁物或解除合同;
3、出租人不按期派人协助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验收、调试、安装,致使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出租人除继续履行外,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4、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应按欠付租金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租金的5%。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承租人公司所在地法院处理。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因履行本合同一方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2、出租人所出租材料必须为自有财产,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否则,引发第三人对承租人诉讼的,出租人应当赔偿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3、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出租人,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出租、出售、转让、抵押。
4、出租人和承租人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任何一方发生变动,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5、出租人授权 作为本合同出租人代表,负责承担本合同的具体执行工作,负责本合同履行包括租赁材料送达、收取、结算和收款等一切事宜。出租人代表电话:退货地点:承租人授权 为本合同承租人代表,电话:。负责承担本合同的具体执行工作,对本合同履行包括租赁材料的收取、退还、保管、使用事宜作出决定,对本合同事项结算和赔偿的确认还须加盖承租人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方为有效;对于只加盖承租人与本合同相同印章没有承租人代表签字或者与本合同不相同印章的,不作为确认双方债权债务的依据。
6、如遇春节停租,停租时间 日,停租期间不计租金。
7、租赁期间,租赁设备和机组人员的全部由出租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设备损失和机组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材料租赁合同范本 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为搞活市场经济,求得进一步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同时提高建筑材料物质的利用率、完好率、加速周转次数、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租赁物资供货的名称、数量及单价、承租方根据工程需要和出租方当时的实有库存量选择出租房的租赁物资。具体租赁物资的发货和收货数量及日期,根据合同附表(代发货单)及验收单为准。租赁单价为:钢管每米0.012元/天,扣件每套0.008元/天,调节丝杆每套0.06元/天(不含税务发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0_年2月28日起,至租赁物资归还完,租金全部付清为合同终止期,以实际使用的租赁物资计算租金。使用地点在新都华城工地。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承租方租赁物资必须持单位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承租方在租赁物资时,需预交押金20_0元(现金支付,一收条为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后,押金余额退还给承包方。在租赁期间,承包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数量质量及租赁物资的交付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房仓库提取或交还租赁物资,当面清点数量并双方签字认可。如不符合承租方或出租方的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可以拒绝收货。发货单由承租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生效。
第六条:承租方不得将钢管截短,租赁期间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和及时维修确保安全正确使用。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丢失,由承租方付给赔偿金及维修费用。如钢管随意截短或丢失、断裂、计量标准:钢管按每吨300米(按每米15元赔偿),十字扣按每吨1000套,按每套5.8元赔偿,直接和转口按每吨850套,按每套7元赔偿,调节丝杆按每套16元赔偿螺丝按每个0.45个赔偿。
第七条:租金结算方式:承租方自租赁之日起,每两个月付两个月的租赁费金的60%,楼房封顶付全部租金的90%,下一个月付清当月的全部租赁款和剩余的10%租金,以后每月付清当月的全部租金款,此后以此类推。如逾期不能付清全部租金,出租房有权向承租方收回所用全部物资,并收加所欠的款项20%的违约金。承租方如不主动归还租赁物资,出租房有权到承租方工地拆卸租赁物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造成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负,承包方如不按时付清租金,出租房有权停止供应物资并有权阻止承包方施工。
第八条:发、退货地点:出租房仓库。承包方所租赁物资的进场运费由承租方承担,出场运费由出租房承担。
第九条:担保单位(人)应对承租方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款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出、入库单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有关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双方发生争执时,应通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解决、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三条:双方需约定事宜:
1、 出租方保证承租方所有材料:如钢管、扣件等 供应、否则出租方原赔偿承租方每天15000元的经济损失、提前7天承租方给出租方下达用料计划单。
、下雨、下雪等不能生产的特殊情况、可以报停、报停期间不收租赁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材料租赁合同范本 篇三: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承建工程,现施工临时需要租用钢管、扣件、槽钢及其他各种配件,经甲方核实,同意租赁,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以上租赁品种详细规格、数量,以乙方签上的提货单为准。
(三)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立即提交一份各种材料规格、品种、数量及使用时间表,以方便甲方按时按量供应。
(四)所租材料合同最低租借期限为7天。租赁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需延长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后十五天内即时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五)租赁费每月按实际租赁数量结算一次,押金不做租赁费处理,甲方做出结算单十天之内,乙方必须付清款项,逾期每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六)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租赁手续,甲方除按乙方实际租赁天数和原合同规定收取租金外,每天加收逾期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
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作抵押品。
3、乙方如有上述行为,除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缺损赔偿及费计算标准:
1、乙方所租赁的钢管、槽钢等各种材料不得截断,归还时必须以提货单上注明的尺寸归还,如以另外规格代替,应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按照以长代短的原则进行代替,若以短代长,按3.00元/米,赔偿或拒收。
2、扣件每只收修理费0.10元,钢管校正费每根0.50元,自行校正后不收取管理费;槽钢退回验收,严重变形者按废钢回收作价,不足部分市场价格补齐。可以修复的按8.00元/米收取修理费。设备损坏,按合同市场价赔偿。
(八)乙方租赁钢管、扣件、槽钢及各种配件、设备,按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和退货,双方当场点清数量,提货单由甲、乙方等签字后生效。提货时如需甲方送货到工地,乙方需付运费每吨元,归还时甲方不再代办运输,乙方运费自理。归还时应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达,并按规格品种堆放,以便甲方验收。
(九)本合同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担保方为乙方担保,要督促乙方保证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如乙方违约,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作以下说明: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根据需要决定增加各方所执份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