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读书笔记范文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一: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一样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范文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二:
时常发现,其实我们不比百年(甚至更久以前)的人聪明,他们说的那些事情,那些原因,那些问题……现在直到将来都会不断重复,只不过换了一个外壳而已。《乌合之众》对群体心理的洞悉,就是这样,我们都早已知道问题所在,但也只能遵循某种人类尚未理解的力量,不断再犯。“知道”与“做到”的差距,整个人类如此,何况个人。
不知为何,中文版书名《乌合之众》,直接有了如此明确的贬义,而英文的《TheCrowd》是明显中性的,虽然内容依然……全书虽有其时代局限性,但总体十分精彩,凭我短短的社会阅历,深感不能完全领会,直接摘录一些作者的观点,加上一些自己的想法,记录如下:
个体与群体,就好比细胞与生物体,生物体虽由细胞组成,但具有很多细胞没有的特性,而我们作为个体来研究群体,有一种“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无奈,是研究不清楚的。
个体融入群体之后,个性会有一定程度的消失,情感和思想会转向群体所有的公共方向,甚至和自己原有的相反。
群体冲动、易变、轻信、急躁、偏执、专横、感性、极端化、不允许怀疑和不确定存在,好比生物的低等状态……这与组成群体的个体素质无关,这时候其决定作用的是本能和情感,是一种“无意识”的层面,而不是理性,所以高端人士与凡夫俗子组成的群里,差别不大。
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行动。
时势造英雄,其实英雄只是一个被动的产物,英雄的出现是必然的,但具体是谁成了英雄,是偶然的。
高深的观念必须经过简化才能被群众接受,这和做产品很像,普适的产品一定是非常简单通用的。
群体的道德,会比个人的更好或更坏。群体可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是也能表现出极崇高的献身、牺牲和不计名利的举动,即孤立的个人根本做不到的极崇高的行为。以名誉、光荣和爱国主义作为号召,最有可能影响到组成群体的个人,而且经常可以达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
影响群体,万万不可求助于智力或推理,绝对不可以采用论证的方式,而是应该从情感层面施加影响。而且,想要让这种信念在群体中扎根,都需要把能导致危险的讨论排除在外,好比宗教的手法。
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希望感动群体的演说家,必须出言不逊,信誓旦旦。夸大其辞、言之凿凿、不断重复、绝对不以说理的方式证明任何事情——这些都是公众集会上的演说家惯用的论说技巧。
群体的“上帝”从未消失,一切宗教或政治信条的创立者之所以能够站住脚,是因为他们成功的激起了群众想入非非的感情,他们使群众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了自己的幸福,随时准备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
我们在用不同的词语代表相同的意义,用相同的词语代表不同的意义。不明确的词语,有时反而影响最大。
当群体因为社会动荡或信仰变化,对某些词语唤起的形象深感厌恶时,假如事物因为与传统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而无法改变,那么一个真正的政治家的当务之急,就是在不伤害事物本身的同时赶紧变换说法。比如把“地租”变成“土地税”。
群体有着服从头领的本能需要,或者说个体无意识里有一种犯贱的需要。领袖需要特别的坚定,而他坚定的观点,是否正确并不关键。
领袖动员的手段——断言、重复、传染。领袖需要名望,名望的特点就是阻止我们看到事物的本来面目,让我们的判断力彻底麻木。
种族的强大,在于一个民族普遍信念和情感,是十分稳定的,联想到中国历史上几次非汉族统治,本来是入侵,结果都是更多的被汉化。
群体在客观上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程,人类社会一直都在以一种“感性”的方式进化。我们不该对群体求全责备,说他们经常受到无意识因素的左右,不善于动脑筋。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他们开动脑筋考虑起自己的眼前利益,我们这个星球上根本就不会成长出文明,人类也不会有自己的历史了。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范文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三:
在网络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你是否听过“网络水军”一词?这并非是近几年才出现的词汇,而是随着社交网络的不断发展壮大而随之诞生的网络词语。 “网络水军”受雇于特殊的人群,他们的雇主大多是为了增加自己的知名度和反响度而去雇佣他们,以此来吸引群众,去关注雇主希望让群众关注的事物。百度上的定义为:“被公关公司雇佣,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人员。”公关公司充分利用了群众的种种心理因素,从而达到造势的目的。 无论在哪个时代,群体都会对社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勒庞对此,从群众入手,运用心理学的对各种社会事件进行了分析。勒庞的解读虽然没有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但是他的种种观点,对于今天的社会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毫无疑问的是,勒庞的观点是具有前瞻性的,正如他所说的,我们进入了一个“群体时代”。 从我们生活中的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来说。“”,是每个中国人心中一块难以抹去的伤痛。那是一个黑白被颠倒、日月无光的时代。批斗、迫害知识分子、打砸抢等违法行为在青天白日下屡屡发生,没有人敢说真话,真相被谎言给淹没,正如勒庞在《乌合之众》中写道的一样,当然也有许多多次表达过同一思想,“法国大革命时期,国民公会的委员们,如果分开来看,都是举止温和的开明公民。但是当他们结成一个群体时,却毫不犹豫地听命于最野蛮的提议,把完全清白无辜的人送上断头台,并且一反自己的利益,放弃他们不可侵犯的权利,在自己人中间也滥杀无辜。”勒庞把这种行为归结为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一个人不再是他自己,他变成了一个不受自己意识支配的玩偶。” “”,这一历史,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也让我们不禁去,是什么让当时的人们如此疯狂。心怀不轨之人有意煽动了这场“革命”,利用了群众意识,对群众进行了催眠,让群众成为了政治斗争的傀儡,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法律在当时只是摆设,也可以说是工具。勒庞对法国的陪审制度也进行了同样的论证,如果辩护律师利用这一点,对法律产生间接影响,那么法律也就失去了其公平公正的意义。这些观点对于今天的我们是十分需要保持清醒和警惕的。 微博是时下最受中国人欢迎的社交软件之一。每个人都可以随时随地的分享自己身边最新鲜最好玩的事物。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运用,微博的使用也越来越普及,所含用户和信息数量之庞大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微博的即时性和广泛性,信息传播的速度更快,所形成的群体的效应是无法想象的,这一群体力量受现实生活的限制少,每个人都可以隐藏自己,暴露自己最为真实和原始的想法,这种群体“力量”令人生畏。 前面已经说过“网络水军”一词。“凤姐”、“芙蓉姐姐”的出现绝对不是“审丑时代”的产物。 “凤姐”是因早年间在某卫视参加了一档节目,以其“言语怪诞夸张”、“长相独特”而受到了广泛的关注,随之便是在网络平台广为传播。群体并不是因为凤姐身上的某种魅力而去关注她的,而是因为她那荒诞的语言和低俗的行为抓住了人们的“猎奇”的心理。后来当事人凤姐也承认,当时自己是寻求了公关公司的帮忙,进行了一系列的“包装”,才获得了如此广泛的关注。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现在的许多娱乐明星也是“如此包装”,当他真正地进入公众的视野时,便开始进行“洗白”。其实“洗白”这一行为也是利用了大众的心理。通过慈善,通过雇佣网络水军发帖造势,一部分负责发帖传播明星善举,另一部分开始用各种好评占据帖子内容,从而在心理上,诱导关注整个事件的群体,呈现明星善良美好,知错能改的形象。目的是对公众进行暗示并且塑造一种公众脑中容易形成的“印象”,然后发帖、转帖进行公众之间的相互“传染”。勒庞在《乌合之众中》写道:“暗示的起点一般都是某个人多少有些模糊的记忆所产生的幻觉,在这一最初的幻觉得到肯定之后,就会相互传染”。 正是因为信息传播的速度加快,导致群众的意见是多样的不同的,人们关注的重点也总会产生偏移。明星以往种种不光彩的过去,在如此大规模的“洗白”活动下,不久便会“烟消云散”。 美国总统的选举,亦是利用了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候选人先给公众勾画一副成功获选后的美妙蓝图(经济形势变好,就业率增高等等),让这种美妙的蓝图停留在公众脑中,不断重复,加深公众的感受,从而获得公众的好感。 勒庞领导暗示群体的方法时说到:“当领袖们打算用观念和信念——例如利用现代的各种社会学说——影响群体的头脑时,他们所借助的手段各有不同。其中有三种手段最为重要,也十分明确,即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它们的作用有些缓慢,然而一旦生效,却又持久的效果。做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证据,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众头脑的最好方法。一个断言越是简单明了,证据和证明看上去越贫乏,它就越具有威力。”对此,我并不十分认同,没有任何推理和证据能让人信服,那么有了推理和证据就会使群众不信服?我认为这一点是矛盾的,勒庞似乎把群体中有判断力的人剔除去了,就像他在文中提到的异质性群体,这是对群体的一种不公正。在此,先不讨论勒庞对于群众的观点是否客观。 在法律上,律师在辩护时,如果所列辩证的条目并不能十分有力地和清晰地为他的辩护人辩护,那么律师会选择把这条辩证的条目剔除。如果辩证条目不是那么简洁有力,很有可能使法庭上的人员产生疑惑,并且很有可能成为对方辩护律师手中有利的反驳点。这一点,我觉得就是间接有力的断言的在领导群众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勾画蓝图,能够对未来做出一个判断,形成一种信念,不需要什么理论依据,只要候选人能够准确抓住群体的“需要”,不断重复、传染。就能让群众成为候选人的追随者。 勒庞在对于群体的整体态度上,我认为是有所偏颇的。他认为群体的大多数行为在精神上而言,表现出了一种独特的低劣性。 勒庞认为:“群体虽然经常放纵自己低劣的本能,他们也不时树立起崇高道德行为的典范。如果不计名利、顺从和绝对献身于真正的或虚幻的理想,都可以算做美德,那就可以说,群体经常具备这种美德,而且它所达到的水平,即使最聪明的哲学家也难以忘其项背。他们当然是在无意识地实践着这些美德,而且这无碍大局,我们不该对群体求全责备,说他们受无意识因素的左右,不善于动脑。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他们开动脑筋考虑起自己眼前的利益,我们这个星球根本就不会成长出文明,人类也就不会有自己的历史了”。勒庞对于群众进行思考会毁灭文明这个看法,我并不能认同。一个民族的文化,并不是由一个人创造的,而是由生活在这个国家人民一同努力的结果。个体创造,群体继承发扬。可以反过来推论,个人可以创造,但是个人可以创造历史吗?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群体真如勒庞所述在精神上是低劣的吗?这个问题我还没有想通。我觉得自己的知识储备还不足以回答这个问题。 通读完勒庞这本书,对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事件有了更为深层次的理解。正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我希望自己能够避免成为乌合之众中的一部分。学会独立思考,做事情能够形成自己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