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不去的记忆[1000字] 篇一:
随着下课铃,奕不由自主地冲出了教室。他太需要一次真正的呼吸了,已经长达一周没有打篮球了,他不可或缺的篮球!
他认真做每一个动作,而没有一个动作不让人随之振奋。上篮,过人,他想象着有人在防守,有人在进攻。他越来越快,所有的动作,每一个不可能的动作就是一个不可能的进球。
随之而来的却不是掌声,是一阵阵脚步声。
奕回头一看,猛地舒了一口气。原来是熙,他的朋友,真正了解奕需要什么的人,真正的朋友。
“想什么呢?投啊。我看着呢!”熙的脸上露出笑容。
奕把球传给熙,随之是一道优美的弧线以及球与球网的摩擦声。“好球!”奕对熙微笑。那是一记三分球。
他们是在一起长大的。似乎上帝已经注定好了他们俩将会成为一对真正的朋友。
同以前一样,没有二话。“单挑”几乎已经成为他们的习惯。
奕和熙对视一笑,然后分头向两侧跑去。就像动画片中的情节一样,他们开始热身,接着开始真正的比赛。
……
他们的比分相继攀升,而且咬得很紧。
奕出手了,三分外的远投。投出去的一霎那,就注定这个球进了。奕双手柔和的动作让球做了一个柔和的弧线。暗红色的篮球渐渐坠入篮筐。
“好球!”
奕惊异。这不是熙的声音。这时,一个身影走了过来。接着又有许多人拥了过来。
奕和熙同时震惊!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不是已经被休学了吗?是他吗?是他吗?
他叫崎,脸上的一条红色是他的商标。他在一年前被勒令退的学,原因正是因为奕和熙。估计这次,他们凶多吉少。
崎走了过来。他用眼神告诉奕和熙:他回来了。他要回来报仇的。“谁和我单挑?你,还是奕?”崎的眼光是尖锐的,直逼奕和熙。他们知道崎的打球作风:强烈的身体接触、野蛮的冲撞以及强有力的上篮令所有人惊悚,令所有人胆寒。
“我来!”“我来!”几乎是同时的话语。他们知道,无论谁去,结果都是一样的。
接着,他们开始争吵,没有火药味,却很激烈,两个人互不相让,在这种时刻,没有朋友会退缩的。
奕突然用力把熙推倒。自己却微微侧过脸,然后去面对他们之间必须面对的。
那就是流血。
崎后面的人四散退到场外,熙已经爬起来。他知道,奕决定的,没有人可以改变。
崎先开球。他的手腕力量很足,运球手臂几乎不动,他将身体垂下来,两只开始交替运球。奕没有注意到,崎红色的伤疤开始抽动,闪着凶狠的寒光。对,那是阴冷的复仇之光。
奕猛的一震,紧接着向后退了一步。崎的加速能力是一流的,而且奕曾亲眼见过他跑过一匹马,而这种强大的力量就已经转移到了奕的身上。奕咬住牙,再没向后退半步。崎知道已经给对方造成了伤害,于是一个变向,向另一侧转,一个三步,那气势让人震撼,那冲击力无人敢敌,篮球在他的手下也变得凶猛,似乎是向篮筐砸去,好像要篮筐砸碎一样。
街头篮球是没有冲撞这一条的。
继续。
在场边的那帮家伙露出笑,很丑陋的笑,就像巫婆一样,而熙已经开始着急了。他对奕那瘦长的身体感到担心。的确,奕有近一米八五,而熙比奕结实些。
输者发球,轮到奕了。他试图让自己别去管那伤痛,让自己集中精神,他看着崎那张让人觉得冰冷的脸,猛然觉得双眼射出杀气,站人无法躲避的杀气。
奕惊慌,于是猛然做了个动作,然后退回三分线外,后仰,三分。而挡在奕面前的是一只手,一个身影,让奕失去了重心。世界上的一切声音都渐渐离奕远去,远去,奕最后的视线定格在球上。
接着是两个声音。
球与网摩擦的声音,奕倒下的声音。
熙震惊。但凭奕的能力,他完全可以保持平衡的。这时奕开始爬起来,嘴角边有一点泛红。
比分再次改写。
……
奕的身体似乎已经无法与崎的撞击相抗了,对,他已经没有了力量再打下去了。
二十比二十一,奕差一球,只要投进一个三分,就能赢了。可是熙分明看见奕已经被崎撞倒三次了。
奕接到了球。崎还在两米之外,于是奕运运球,深吸一口气,起跳,出手奕的又一次高抛物线三分。
奇迹会再次出现吗?输赢已经不是问题了。
暗红色的篮球向后滚动着,在空气中停留了几秒钟,最后弹了一下,进了篮筐。而奕,也注定要流血了。显然,他的内脏承受不了外部的这种压力。他太认真了,嘴角有淡淡血混着他的疼痛流出了他的体外。
奕已经不再感觉到痛,只有燃烧,他感到他的内脏在燃烧,而且像一种液体一样往内脏外流出。
奕以神圣的姿势准备迎接伤痕,他依然保留着投最后一球的姿式,像一尊雕像。
生命好似在溶解。溶解在熙的心中,也溶解在那个还在弹跳的篮球里。
这次他真正倒下了。
命运之神因为篮球,没有夺走奕的生命。但真正生命的重要意义却好似真的留在了空中,留在了见证人的心,也将自己的记忆充分挥发了。
他是一个新的生命。
……
熙将篮球封存,他再也发现不了篮球的魅力,相反的,给了这样一对朋友以伤害,甚至,苦痛的回忆。
那粒暗红色的篮球在弹跳,弹跳在熙的心里。
曾经是最珍爱的篮球。
只剩下回忆。
后记:
我从不相信眼前的一切,我只相信记忆,眼前的一切如过眼云烟,我从不在乎。
文章是我思想的一种寄托方式。
抹不去的记忆[1000字]马蕾 篇二:
天空依旧那么蓝,云朵依旧那么白。阳光,金色的,一束牵着一束,一缕接着一缕,一丝缠着一丝。撒在身上,却仍然寒冷。痛,真的很痛。
题记
已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她弯着腰,仔细地给我洗脚,调皮的我,却总是把晶莹的水珠泼在她的衣服上。而她,总是微笑着。于是,我便更加放肆,双脚拍打着水面,激起阵阵浪花。这时,她便会轻打着我的脚丫,哭笑不得。
她我的奶奶。
我有些特别。三个月大时,就离开了母亲,在奶奶的怀里啼哭。在我心中,“奶奶”早已代替了“母亲”。久而久之,我与奶奶的心也就贴在了一起。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也不想解释什么。我总认为,爱,不需要理由。一个动作,一句话语,甚至一个眼神,足矣。13个春夏秋冬,156个漫长月份,4680个日日夜夜。多少个动作,多少句话语,多少个眼神,早已汇聚成了爱的海洋广阔,无垠。我在奶奶为我创造的海洋里畅游,在这个温馨的港湾里成长。
不知道什么时候,第一次,一个广告吸引了我。清楚地记得,广告中,一位母亲边讲着 《小鸭子》 的故事边忙着手头的工作,孩子目睹了这一切。当这位母亲忙完一切坐下来时,孩子端来一盆热水,操着生硬的动作,用那小手为妈妈洗脚,并讲着 《小鸭子》 的故事。感动,一件小事,一件不经意的小事,竟无声地激起这么多的思绪。
想着儿时,奶奶为我洗脚的一幕幕,竟涌起一股莫名的冲动,致使我悄悄地在盆中倒入热水。
忙完一切,扶着奶奶坐下。正欲为奶奶脱袜子,奶奶却一再阻止。而我却执意要亲手为奶奶洗脚。奶奶拗不过我,无奈,只得任我“摆布”。我立即拉下袜子,瞬间,满脸的悦色飞得无影无踪。奶奶的脚,那双已走了近60年的脚!一层皮在某些部位已微微起皱。这双脚上早已泛起苍白的颜色,一些部位,已脱了皮。冷,一阵寒意涌上心头。奶奶见我犹豫了,便说着:“还是让我自己来吧。”“不!”我几乎吼了起来。我能感到我的声音在颤抖,真的,有几个字甚至咽在了喉咙里。我双手捧起这双脚。骤然,它变得那么沉。就是这双脚,走过了半个多世纪。它所承受的是4个子女与1个小孙女的重量。半个多世纪啊!就是这双脚在泥泞中踏出一个个深深的脚印,也正是这双脚,把崎岖踏成平坦,让两代人少摔了好多跤。我感到鼻子一酸,于是我低下头,避免与奶奶的目光接触。在温暖的水里,脚上的一条条青筋清晰可见。我把手放在上面,轻轻抚摸着,可它们却怎么也抚不平。我的手又好似被针扎得生疼。我一时恍惚,犹如被利剑命中,彷徨。双手抚摸着饱经风霜的皮肤,痛。我无力。轻轻把热水泼在奶奶的双脚上。不知为何,脑中浮现出小时候,奶奶抱着我走街串巷的情景。痛。茫然。心中想尽快结束为奶奶洗脚。匆匆拿起毛巾,擦着这双脚,很轻,很轻地,甚至不敢呼吸……
“孩子长大了。”当奶奶欣慰地说着这句话时,我怔了一下,是吗?是这样吗?我这样问自己。徘徊。痛。我的脸火辣辣的,眼眶也热了起来。望着奶奶,忽然发现,那古铜色的额头上,早已被岁月无情地辗出了一道道的车痕。而那原本乌黑的头发中,也早已出现了乍眼的银丝。痛。无语。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做,只觉心疼得厉害,似乎被一只大手揪了起来。纵然,热泪那么热,云朵然寒冷。痛,真的很痛。
告诉自己:把伤痛,交给岁月。我的爱埋在时间的长廊里等待。
抹不去的记忆[1000字]丁颖怡 篇三:
遗忘,实际上是很可怕的东西,它可以很轻易把你曾执著了一瞬间或一辈子的希望、绝望、爱恨、情愁一笔勾销得毫无痕迹,像是天边呼啸而过的风,终将那一片停留在高高天上的云打散,不见。
题记
我叫幽若,是个喜欢写日记的普通女孩,至少我一直认为,我很普通。而小时候的玩伴阿莎丽,她却总说,我不简单,我笑笑,想,也许与记日记有关。我很开朗,把一切的心事与伤心都封锁在日记里了。因此,我有些神秘。当然,也有些自信感,因为阿莎丽。
八岁那年,阿莎丽突然和我说,她要走了,去爷爷奶奶那儿,在云南。我抱着她一个劲地哭,她拍拍我,很正经地说:“幽若,我会回来再找你玩的!”我们拉了勾,答应一百年不许赖,我这才开开心心地送阿莎丽走了。此后的每一天,我都把对阿莎丽的思念写在了日记中,并为日记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两滴雨水”。我认为我和阿莎丽就是两滴雨水,彼此清澈透明纯洁。
阿莎丽常记着写信给我,我和她总保持联系。可是,十一岁那年,我记得我寄出的每一个“希望”都破灭了,信被无情地退回来,邮递员只说:“那个地址没有人住。”我几乎崩溃了。
难道阿莎丽把我忘了?!还是她不想再把我当她朋友了?我开始了寻找阿莎丽的旅程。我去云南找过,地址上的地点什么也没有了!我灰心了,只想着学习、学习,终于有一天,我考上了重点高中……
开学的那一天,我坐在教室里,等待其他同学的到来,一边还看着本散文集。“喂,新同学,你叫什么?能帮我一起去总务处领书吗?”“嗯。”我一边回答一边抬头,却呆住了:这,这不是阿莎丽吗?“我叫幽若,愿意帮你。”我小心地说。我以为她会欣喜若狂地跳出来抱着我说:“噢,幽若!”“我叫阿莎丽。”我很明白地听到她说“阿莎丽”,她就是,可是,她为什么不认识我了呢?
以后的日子,我的优秀显了出来,阿莎丽也不错,我们常在一起讨论作业,我们成了共同进步的好朋友。我真得觉得好幸福,又重拾了友谊。
一天,阿莎丽要我去她家玩,我答应了。进入了她的房间,我一眼就看到了那个蓝瓶中的花石头,那是我送给阿莎丽的!我问阿莎丽那石头的来源,她说:“一个好朋友送的,但她长得什么样,我已忘了,因为十一岁那年我得了失忆症,又搬了家,所以,我也不知道她的情况的。只记得我们常一起,还在梧桐树下许过愿,说以后我们要一起长大,成为最好的朋友。不过,现在,我有两个好朋友了,你和她!”我在一瞬间明白了好多,我找了个借口,回了家,在那名为“两滴雨水”的日记的最后一页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两滴失散的雨水,来自同一朵云,可是在坠落的时候没有牢牵彼此的手。或许我就在离你不远的地方,只是,我们都变了,彼此相遇却擦肩而过,难以辨认曾经熟悉的对方。然而我一直牢记着你还是一朵云时的样子,那时我们都是孩子。在那个孤立无援迷路的深夜,你站在梧桐树下说我们以后会是最好的朋友,一起长大,一起变老。
这些,原来你还记得。”
之后,我把这本日记锁进了一个蓝色的盒子中,我想,我不会轻易打开它的,因为从现在开始,曾经,我已遗忘。我只想拥有一段静静的没有波澜的纯朴的友谊,逝去的流星,你会让我实现这个愿望吗?